滨开区、各镇(街道)财政分局,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为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家庭医生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政办发〔2017〕117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常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卫基妇〔2018〕25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1日
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扎实推进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探索有效激励机制,保障家庭医生制度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实施增核绩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以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考核为基础,实现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性,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和群众健康服务的获得感。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明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服务考核标准、签约服务报酬核定程序、签约服务报酬发放标准。
第三条 区卫健局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规范制定、业务指导、绩效考核及监督检查;区人社局负责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增核绩效,参与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区财政承担的经费保障;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负责组织落实、质量控制和内部考核。家庭医生团队是签约服务实施主体,负责具体执行、为签约对象提供持续有效、安全便捷的基本卫生医疗及管理服务。
第二章签约服务内容
第四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健康管理服务包三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第五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家庭医生与居民面对面开展,统一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上运行,签约居民可通过“健康新北APP”查看签约内容及履约进程。
第六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个性化签约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第七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管理,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式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第八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管理,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第九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
第三章签约服务考核
第十条区卫健局牵头,会同区人社局、财政局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进行半年度督查和年终考核。
第十一条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制定本单位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考核细则,按季度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自查自评。
第十二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指标。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包:一般人群具有规范的健康档案,录入信息平台并及时更新;重点人群在一般人群要求的基础上按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信息化动态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健康管理服务包:①一般人群具有规范的健康档案,录入信息平台并及时更新。重点人群在一般人群要求的基础上按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信息化动态健康管理;②按照服务包项目完成履约服务。
第十三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人数核定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有效签约”人数=健康档案规范管理的签约人数;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有效签约”人数=健康档案规范管理且完成签约协议约定项目的人数。
第十四条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形式。按照《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包、健康管理服务包),通过听取汇报、资料查阅、现场考察、电话核实、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工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提高考核公平性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分级考核。区卫生健康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每半年一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每季度一次。
第十六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用于增核绩效,发放给家庭医生团队作为奖励分配,体现多劳多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增核绩效挂钩,各基层医疗机构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第四章签约服务收入来源
第十七条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收费标准为50元/人,每有效签约一人次,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承担50元。
第十八条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医疗服务包: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支付三种方式共同承担,每有效签约一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承担5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签约人员医保基金支付50元,个人支付50元。
第十九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服务包:收费标准为150元/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医保基金和签约居民个人支付三种方式共同承担,每有效签约一人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承担5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签约人员医保基金支付30元,个人支付70元。
第二十条根据我区所有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城乡低保五保户等七类特殊人群的签约服务费个人支付部分,根据《常卫基妇[2018]250号》规定,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半承担。
第五章 签约服务增核绩效程序
第二十一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及经费清算同步进行,由区卫健局牵头组织,并同步开展七类特殊人群签约服务个人支付部分财政补助资金核定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考核要求,做好信息审核申报工作,并将《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量及收入(含七类特殊人群)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二条区卫健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拟定分配方案,原则上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包和健康管理服务包的签约服务收入的70%核定,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为优秀100%核定,75分(含)到84分为良好按95%核定,65分(含)到74分为合格按90%核定,低于65分的按得分比核定。拟定的分配方案报区人社局审核。七类特殊人群财政补助报市卫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区人社局根据上报分配方案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核绩效总量,报区财政局确定绩效总量中基本公卫经费承担金额。区卫健局联合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下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核绩效总量及七类特殊人群财政补助经费。其中增核绩效总量需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核拨的从下一年度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各基层医疗机构明确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劳务报酬标准,根据区人社局核定的总量和基层内部对家庭医生团队的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第六章 原则和组织监督
第二十五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内容和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第二十六条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原则。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重点考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数和服务项目完成质量。
第二十七条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资金相挂钩,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报酬相结合,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费标准(试行)
2.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试行)
3.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量及收入(含七类特殊人群)统计表
附件1
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及收费标准(试行)
服务包名称
项目编码
收费标准
适宜对象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包
131200001
免费
所有辖区常住家庭及成员
1.对签约家庭进行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为签约家庭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并实行全程动态管理。
3.为家庭成员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及健康生活方式指导。
65岁以上老年人
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一般体检、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肝和血尿素)、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
孕产妇
1.早孕建卡(健康评估、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2.产前检查(一般体检、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
3.住院分娩指导(分娩方式、母乳喂养等健康指导)。
4.产后访视(产妇及新生儿一般情况、指导母乳喂养及新生儿护理等)。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告知。
0-6岁儿童
1.新生儿访视(体格检查、喂养指导等)。
2.定期体检(一般体检、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3.血常规(血细胞分析)。
4.常规听力、视力筛查。
5.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6.预防接种通知。
高血压病患者
1.测量4次血压。
2.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3.提供健康干预指导。
4.进行一次常规体格检查。
糖尿病患者
1.测量4次空腹血糖。
基本医疗
131200002
15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
1.妊娠早期(血糖测定、阴道分泌物检查、Rh血型检查、心电图、梅毒TPPA测定(金标法))。
2.妊娠中期(妊娠糖尿病筛查(24-28周糖耐量测试))。
3.产后42天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妇科常规检查)。
4.转诊服务(帮助联系市(区)级专家门诊,帮助需上转的患者预约上级医院)。
131200003
0-6岁儿童
1.实验室检查(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25羟维生素D测定、视网膜视力测定)。
2.转诊服务(帮助联系市(区)级专家门诊,帮助需上转的患者预约上级医院)。
131200004
老年人
1.彩超检查(双肾、输尿管、膀胱彩超检查)。
2.肝癌筛选检查(甲胎蛋白测定(AFP))。
3.消化道肿瘤筛选检查(癌胚抗原测定(CEA))。
131200005
高血压患者
1.测血压(每年提供12次测血压,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中4次测量)。
2.血脂(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3.心电图(常规心电图检查)。
4.全胸片。
5辨证施膳指导
6.提供个性化健康方案(提供健康咨询、建议和指导)。
7.转诊服务(帮助联系市(区)级专家门诊,帮助需上转的患者预约上级医院)。
131200006
1.空腹静脉血糖检测(每年提供8次血糖检测,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中4次检测)。
2.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每年提供2次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
3.提供个性化健康方案(提供健康咨询、建议和指导)。
131200007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1.测血压 (每年提供12次测血压,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中4次测量)。
2.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
3.空腹静脉血糖检测(提供8次空腹静脉血糖检测,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中4次检测)。
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提供1次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
5.提供个性化健康方案(提供健康咨询、建议和指导)。
6.转诊服务(帮助联系市(区)级专家门诊,帮助需上转的患者预约上级医院)。
健康管理
131200008
重点人群以外其他人员
1.1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常规(血细胞分析)、尿常规(尿液一般检查)、血糖、心电图(常规心电图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肝、胆、胰、脾))。
2.血压、糖尿病异常者定期监测血压或血糖指标(每年4次),并指导调整用药方案,必要时帮助联系市(区)级医院专家确定治疗方案。
3.上门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患者提供2次上门服务(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上门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除外)。
4.转诊服务。(帮助联系市(区)级专家门诊,帮助需上转的患者预约上级医院)。
注: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免费提供,各种基本医疗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和个人各支付50元;健康管理服务包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50元、医保支付30元和个人支付70元。每人只能签约一种服务包,不重复享受。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国家规范执行。
附件2
常州市新北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含义
考评方法
得分
组织管理(20分)
实施方案
出台实施方案
3
制定出台本单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查看台账资料,无方案不得分
团队建设
发布团队建设方案
制定机构建立签约团队建设方案。
制定家庭医生团队职责分工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
查看文件及制度等相关材料,无相关材料不得分
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政策
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政策,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绩效工资分配上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等方式并落实到位
在实际工作中落实4项即为建立了激励政策,缺一项扣0.5分
建立吸引政策
出台方案,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联体内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实施长处方政策
查看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4项即为建立了吸引政策,缺一项扣0.5分
绩效考核
出台考核方案
制定出台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查看文件,无考核方案不得分
开展绩效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对签约团队开展一次考核。
查看相关考核材料,每缺一次考核扣0.5分
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的应用情况包括:考核结果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安排经费和/或采取其他奖惩措施(有关财务凭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整改
查看文件及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挂钩凭证,无相关材料不得分
宣传工作
开展宣传活动
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
参看项目宣传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活动记录。未开展宣传活动不得分。
服务质量(50分)
基层首诊式签约覆盖率
个性化签约率
10
个性化签约率达10%
签约率每下降1%扣2分,扣完为止
重点人群签约率
8
重点人群签约有偿签约率达10%
特殊人群签约率
特殊人群签约率达95%,其中有偿签约率达50%
签约率每下降5%扣2分,扣完为止
务实应用
项目库
务实应用项目库
根据居民需求,借助项目库实现点单式灵活签约
查看信息系统或协议书,未开展不得分
有效履约
指标
签约协议完整率
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本人签名(代签无效)。
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完整率100%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发现一例虚假协议该项目不得分。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
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5%),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5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健康干预: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对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告知或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签约居民档案;判断合格份数和履约真实率。合格率8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发现一例虚假履约该项不得分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家庭医生应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居民预约就诊,以重点人群为主要预约对象;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等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3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提高医疗服务意识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意识,创建和谐医患关系
现场访谈3名就诊患者和电话调查2名签约居民,按比例得分。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切实做好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随机抽查病例文书3份、门诊处方10份,按合格率得分。
转诊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转诊服务规范,明确转诊服务路径,为患者提供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转诊服务。
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
服务效果(20分)
签约居民
满意率
5
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80%及以上得满分,不足按比例得分。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率
建立有效实时动态更新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向群众开放。
现场抽查10份档案,档案真实、动态更新;向居民开放,每开放一个得1分,直至满分。
基层机构诊疗量增长率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急诊人次与上一年度门急诊人次的比例。
基层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基层机构本年度门急诊人次/上年度门急诊人次*100%;大于本县区平均增长率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资金管理(10分)
明确资金补助渠道
明确收费标准
1
有市级或县级收费价格标准
查看文件
落实医保报销
签约服务内容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项目,医保按规定支付。
抽取签约居民就诊报销材料进行核实
落实资金补助
基本公卫资金、医保基金根据签约数量按时足额落实到位。特殊人群签约服务个人付费,财政补助按及时拨付,个人付费部分按协议及时收取。
查看医疗机构补助资金收入凭证,抽取签约居民签约收费材料进行核实
资金使用与
管理
资金使用
7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基本公卫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医保基金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查看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支出明细账,查看协议及分配方案,查看资金发放情况
附件3
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量及收入(含七类特殊人群)统计表
(公章):
截止日期
签约类型
家庭医生团队数
签约人数(人)
签约收入(元)
其中七类特殊人群签约情况
三无人员签约数(人)
五保人员签约数(人)
低保人员签约数(人)
重点优抚人员签约数(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签约数(人)
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签约数(人)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签约数(人)
合计
其中:1、个人支付
2、医保支付
3、基本公卫经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
-
二、个性签约服务包
其中:1、基本医疗服务包
2、健康管理服务包
填报人:
审核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