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天禧幼儿园:
你们提交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天禧幼儿园举办托育服务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国卫人口发〔2019〕58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现场调查评估,并与区教育局研究商议,同意你园开展托育服务内容,并由我局作为托育服务的业务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办班类型: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班;
二、办班规模:至少设1个全日制托班,每班不超过20人;
三、办班收费:不得超过价格部门核定标准并公示;
四、办班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禧幼儿园内(新北区华山北路16号)。
望你园收到批复后,及时向民政部门办理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按照诚实信用、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儿童优先的原则和相关标准及规定,如实填报相关备案信息,主动接受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托育服务业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