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办)、各村(社区):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积极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农人居办〔2019〕4号)和《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政〔2018〕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强化多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分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现生产清洁、村庄整洁、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生态优良,为展现薛家城乡融合新面貌、加快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由各村(社区)着力推进全镇人居环境的综合提升,2020年四个涉农村(社区)共建6个美丽宜居的自然村组总共199户。(其中吕墅社区黄楝树村、山庄村总共109户;丁家村委冯家塘村共23户;叶家村委包家村、朝东村总共29户;任葛村委祁西组共38户。)通过一年行动,使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治理农村厕所粪污。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落实农村旱厕整治,巩固农村户用厕无害化建设改造成果,持续实施村庄“厕所革命”,推进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农村环境卫生整体水平。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旱厕整治,做到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全覆盖。按照布局合理、标准适度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在外来人口较多或乡村发展较快等有实际需求的村庄加快配建公共厕所,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公厕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实效。(责任部门:城市管理科)
(二)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治理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专家论证,提高方案的可实施性和经济性,根据接管优先的原则,专门针对村庄污水收集做好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方案研究。创新思路,总结特许经营的模式,按照“四统一”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以及运维工作。2020年,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100%,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50%以上;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按照“四统一”模式对全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实施运行维护,确保处理设施运行率达100%。(责任部门:城建综合科)
(三)提升村容村貌。开展农村地区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实施,推进田、水、路、渠综合配套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充分利用房前屋后、闲置土地种植乡土植物和果蔬作物,鼓励庭院绿化,开展庭院美化行动。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植树绿化富民活动,优选生态环境基础良好、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规模的自然村庄开展绿美乡村建设。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导、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地方积极性较高、真正具有典型性和引导性的村庄进行“水美村庄”建设,坚持生态统领、全域统筹,以规划为先导,在普遍改善村庄环境面貌,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农林水联动,宅田路同步,区域推进,注重个性化塑造和特色提升,逐步建成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完善、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全域美丽乡村。引导各村(社区)结合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特点和文化传统等,建设一批“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齐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的示范村庄。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环境整洁乡村”标准。(责任部门:农业综合科)
三、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置农房及宅基地使用权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襄扬乡村新风,推进农村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爱护环境志愿行动,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并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运用公益广告宣传、社区天天乐等各类乡村文化载体,使用村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融入生产生活,潜移默化地影响村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以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为试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引导村民群众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过程中提振精神风貌,提升文明程度。引导群众提高文明健康意识,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不文明行为,倡导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资金投入。被纳入本年度人居环境治理的自然村,按照每户5000元的建设标准予以补贴,每个自然村力争一个“一事一议”项目列入该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渠道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讲究效益,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聚合投入支持。综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同一村级范围内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等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土地整治获得的收益,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村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小组根据工作进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统筹组织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各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督查检查,多方联动、形成合力。村(社区)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效果负责,做好规划编制、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督导评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纳入薛家镇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考核体系,作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指标率重要内容。参照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优秀2个自然村,对评定优秀的自然村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采取村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引导村民深刻理解并遵守长效管护制度,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主人翁意识。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