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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北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境外离婚案件,原告唐某起诉要求与长期居住新西兰的丈夫胡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方婷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到,2011年,唐某和胡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处于两国分居的生活状态,但当时的唐某和胡某两情相悦,深信爱情并不在朝朝暮暮,即使每年相聚短暂,仍数年坚守。2014年,儿子的出生让两个人越来越感到一家人团聚的重要。唐某带着孩子远渡重洋与胡某共同生活,但由于两个人分居多年,两国文化的差异,生活习惯的不同,唐某在新西兰生活了两年,仍无法适应新环境,和丈夫的磨合期渐渐升级成了冷战期。
2019年,唐某带着孩子毅然离开的新西兰,决定回国发展个人事业,而丈夫胡某因工作需要则选择继续定居新西兰。双方因此僵持不下,谁也不愿妥协,而最终选择放弃这段婚姻。
面对这种异国分居的婚姻状态,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了一场跨国调解。为了保证原、被告均能正常参与庭审,考虑到两地之间的时差问题,开庭时间则安排在中午,通过线上进行。开庭前,承办法官查核比对被告本人和护照信息,确认出庭人员无误后,对双方进行和好规劝,但唐某和胡某因个人发展的道路不同,思想的不统一,已经没有了重新和好的可能,承办法官尊重了双方自愿分开的意愿,并对孩子的抚养费、探视权以及婚后财产、债务进行了逐一调和,最终促成双方和平离婚,重启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