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弘扬“敬业专业、争先率先”人社精神,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整体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才人事政策机制创新、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等工作,确保“十四五”人社事业发展开好局,为谱写 “强富美高”新北区建设的现代化篇章贡献人社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坚持全面从严,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1.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持续打造“阳光人社,服务先锋”党建品牌,深化“一支部一特色”品牌建设。推动“人社基层党建工作法”成果转化,切实提高党员管理精细化水平。
2.严守纪律规矩红线。驰而不息防纠“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具体办法。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持续深化违规吃喝和烟(卡)问题整治成果,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坚持开展内部巡察专项检查,高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第三方”力量常态推进作风建设。
3.加强干部队伍锤炼。坚持科学精准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区委容错纠错机制的实践运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的全链条机制。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有序组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支部党员活动,促进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双提升。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做好跟踪管理、谈心谈话、纾难解困等工作。
二、坚持就业优先,延续稳中向好态势
4.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贯彻执行《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若干措施》等规定,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补助金等惠企惠民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年”活动,主动送政策进企业、进高校、进乡村、进基地,扩大政策实施效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700人,援助困难人员就业1000人以上。扶持创业2800人,带动就业10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5.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做好实名制登记调查等工作,全年组织青年(含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685人。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常住地服务制度和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强化就业帮扶,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退捕渔民等群体就业。健全对口劳务协作长效机制,吸引对口地区劳动力在高新区稳定就业。
6.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依托高新区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实现充分就业和优化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产业贡献率。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全年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次。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自律、行业引领作用。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信息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供需精准有效对接。
7.拓宽就业服务渠道。一体推进“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打造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供需对接平台,组织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保持对就业形势的跟踪研判,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群体、重点地区的动态监测。紧盯就业关键指标变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就业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需制定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的工作预案,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8.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实施“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省、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24个。参加第四届“创响江苏”大学生创业大赛、龙城大学生创业论坛、常州市第五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等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化创业培训,全年开展创业培训700人次。强化创业基地培育与管理,创建市级以上创业基地1家以上。
三、坚持聚才汇智,夯实创新发展基石
9.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结合全区创新发展要求,制定产业紧缺人才、“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等政策,切实提升对中高端人才、能工巧匠和年轻人的吸引力。力促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在站博士提量、提质、提档,扩大省、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规模。积极打造引才品牌矩阵,配合市人社局开展“名校优才引进计划”“万名硕博汇常计划”“2021年常州市全球人才云聘会”,举办好“百校千企万名英才集聚行动”和“人才兴区 打造智谷”等活动。着力构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引育生态链,全年引进各类人才24000 人。
10.提升技能人才发展水平。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完成补贴性技能人才培训5000人次。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竞赛活动6场以上,参赛职工1000人以上。聚焦“两特三新一现代”产业特色,开展企业学徒制培训,全年培训500人次以上。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
11.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履行技能人才评价综合管理职能,持续扩大职业技能认定企业范围,帮助支持企业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及评定体系,确保职业资格改革稳妥过渡。打造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新机制,全年完成技能人才培养4500人次,推进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200人次。
12.探索人才服务新路径。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发挥“常州人才地图”功能作用,依托全市《人才白皮书》,提升我区人才招引、人才服务的精准度。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智能化建设,提升人事档案管理效能。全面落实《常州市人事代理公共服务规范》,实现代理服务标准化。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积极承办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究班,做好助理级工程师职称评定工作。
四、坚持提标扩面,织密社会保障网络
13.推进重大改革落地。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转换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稳妥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贯彻准备。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1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巩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果,全面做好“中人”待遇计发及职业年金归集工作,妥善解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参保编外人员政策衔接问题。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完善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体系,落实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政策,深入推进“体检式”工伤预防,提升工伤康复水平。精心打造“人社之家”退管品牌升级版,持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15.持续推进全民参保。顺应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预算改革、责任分担机制要求,做好社保扩面工作,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净增缴费18000人。继续开展社保精准扶贫,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个人免缴费政策。开展危化品、尘肺病等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做好非全日制就业、多重劳动关系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16.合理调整社保待遇。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21年新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330元。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专项行动。
五、坚持人事改革,迸发干事创业激情
17.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执行事业单位、员额制用工、社会化用工的聘用和公开招聘等制度,做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员额管理试点工作和全区卫健系统推行“区管院用”管理体制改革。
18.优化工资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绩效工资“1+X”改革,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管理。
19.规范评比表彰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及2020年度市委市政府推进“五大明星城”建设的表彰名单推荐工作。统筹推进我区清理规范党委政府表彰工作。立足区委区政府2021年工作重点,做好2021年度表彰项目申报和落实。
20.推进人事考试事业发展。严把人事考试程序关、防范关、培训关,统筹做好考试考务和疫情防控,确保考试项目规范管理率达100%。实施多元化人事招聘考试方法,提高人事考试服务社会能力。做好专技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工作。
六、坚持劳资和谐,筑牢综合治理防线
21.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贯彻落实全省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积极创建省级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培育和发展一批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加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管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关系行政许可和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2.提升劳动仲裁调解质效。深化办案模式规范建设,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办案程序,推广要素式审理,充分发挥网上调解平台调解作用,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扩大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覆盖面,积极创建省级“金牌调解组织”,打造“橄榄枝工作室”服务品牌。夯实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参加常州市仲裁员岗位业务技能大赛。
23.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和监测预警平台功能,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完善欠薪“黑名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加强专(兼)职监察员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办案质量。
七、坚持高效满意,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24.打造高效便捷服务。推进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配合市人社局做好金保系统数据清洗转换、社保医保系统拆分等工作。聚焦“放管服”,常态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夯实各项“清减压”举措,落实人社领域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取消证明事项,推动“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用”。持续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有序完成服务大厅功能区建设、服务流程优化和服务窗口调整等工作,优化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便民服务。
25.抓牢基层人社工作。在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发挥区级和原基层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有序组织镇(街道)行政审批局人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轮岗学习,确保基层人社业务质量。组建“基层就业创业业务宣讲团”,夯实基层就业创业业务基础。健全劳动纠纷多元处理机制,打造省、市级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推进劳动监察“和谐号”基层调解直通车和“橄榄枝工作室”扩点增效。做强“阳光社保”零距离服务品牌,推动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向群众需求集聚、偏远地区覆盖。
26.狠抓系统行风建设。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练兵比武,在全系统常态营造人人争做“人社知识通”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行窗口经办服务“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探索“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服务窗口的全面推广和结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行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暗访调研机制,建立行风建设问题常态专项整改机制。深入挖掘人社系统“敬业专业、争先率先”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八、坚持统筹兼顾,保障系统有序运转
27.做好规划编制、综合考评工作。落实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长三角人社一体化发展和高铁新城建设,编制发布全区“十四五”人社发展规划。对标省考城区和市考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全市人社系统“四位一体”综合考评、区综合考核、区委专班等任务要求,坚持“系统化设计、项目化管理、精准化落实”导向,持续强化正向激励、责任约束,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28.抓好“法治人社”建设。落实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拟定“八五”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范行政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行政争议处理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9.守好安全稳定工作底线。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从严从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健全人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对人员密集的服务窗口单位、人力资源市场、培训机构等区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组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标准化建设。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防范化解人社领域矛盾风险。
30. 加强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人社政务公开。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坚持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并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并重、惠民政策和亮点成效宣传并重,讲好人社部门“民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