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聚焦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聚力财源建设。深挖开源潜力,拓展生财之源,持续完善财源培植体系,拓宽招商引税渠道,努力培植新兴税源。聚焦四资融合,有效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优化土地利用提高产出率,做大做强区属国企提高贡献率,积极向上争取资源提高支持率。二是强化收入组织。持续完善税收保障机制与协税护税体系建设,加强区与板块、执收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做好分析研判,依法应收尽收。三是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增幅,优先保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四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坚决调整和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聚焦提质增效,助推区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关注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确保市场主体有序发展,提升财政收入内生增长动力。二是精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保障资金、优化支出、提升绩效、防控风险等方面发力,全力护航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资金链、供应链、产业链,增强实体经济发展信心。三是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体系。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全域旅游等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提高财政政策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工具、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的合作,认真思考谋划产业基金二期方案,强化政策引导,引导更多金融活水培植促进产业发展。
三、聚焦群众关切,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是加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继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精准发力,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乡村治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继续加大投入帮扶薄弱村发展,增强农村集体造血功能。二是着力支持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围绕“八个更”要求,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突出短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江十年禁渔、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为民办实事等项目实施。完善财政支持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支持城市综治水平提升,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持续支持美丽新北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财政保障支撑作用,支持长江大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美丽宜居城市等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全力保障就业形势稳定。贯彻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不断优化有利于恢复和稳定就业的政策环境,加大对企业稳岗和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四、聚焦改革创新,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优化财政体制调整。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理顺区与园区、镇(街道)财政关系,科学谋划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加快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公共资源综合管理,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三本预算之间统筹衔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更好发挥标准在预算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管理体系。三是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层层传导压实绩效责任。四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全区重大战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投向,做强做优做大主业,“一企一策”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持续推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五、聚焦科学施策,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完善常态化债务管控机制。充分运用监管平台,加强对重点板块、重点单位债务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和研究分析。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督导考核和风险评估,持续压实各级管债控债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二是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紧扣十年化债方案与年度化债目标,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持续优化化债方案,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用好用足现有政策空间,妥善做好存量隐性债务周转接续,确保债务风险指标值稳步下降。三是严格政府债券管理。积极向上争取债券额度,强化政府项目储备,科学组织年度债券申报工作。加强偿债资金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加快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尽快拨付到项目,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作用。四是合理有序管好项目。健全完善管控约束机制,严格遵循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综合平衡原则,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强化政府项目投资控制和绩效评价,从源头上扼住债务增长势头。五是坚决压降融资成本。加强与金融机构共商共享,用好“易企银”资金融通平台,持续优化债务结构,拉长债务期限,实现“高变低、短变长”目标。
六、聚焦依法理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加快法治财政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引导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完善财政部门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和制度监督,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自觉接受监督。二是提升财政监管质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资金,全面深化“大监督”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直达资金监控,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确保中央资金到达后能够迅速安排、迅速下达、惠企利民、早见成效。三是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运作企业国有资本,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工作。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完善协税护税、土地出让金核算、政府采购管理、非税管理电子化等系统,构建业务规范、运行高效的财政管理与服务新模式。五是加强基础与基层管理。继续推进和完善基层财政标准化建设,形成正式标准,提升财政部门工作效能、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