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常住建〔2021〕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新北区2021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安全以及参建各方市场主体行为。
二、检查内容
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用表-2021及综合表扬一票否决项(详见附件)所涵盖内容,检查重点为:项目市场行为,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银行代发工资等。施工现场长效考核、危化品、成品油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也列入本次检查内容。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各在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联合建设、监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自查自纠,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自查自纠情况报公司总部并存放施工现场留档备查;施工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检查要求对公司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留有记录。监理单位对公司所有项目部监理行为、监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11月16日起,区住建局各检查组对新北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得分情况作为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的依据。
四、检查要求
1.本次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建筑市场管理、质量安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等决策部署。
2.各在建工程项目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受检准备。
3.为强化建设工程属地管理,健全区、镇(街道)联动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滨开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建设局应积极配合,全程参与属地项目的检查。
4.各检查组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需行政处罚的移交行政处罚机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5.各检查组于12月4日前将检查情况小结、有关检查用表、检查意见书(整改单、停工单)及整改报告报送区住建局建管处(崇信路8号3号楼112室,联系人:董鑫 ,电话:85127170)。
6.各检查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认真检查、严格标准,确保检查工作质量。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现场录入“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附件:关于开展常州市2021年第二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的通知.pdf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