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底,新北区提前一年基本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任务,实现所有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按市定标准脱贫,但受因病因灾以及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些脱贫人口存在返贫风险,一些边缘人口存在致贫风险。根据江苏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的实施办法》和常州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帮扶防止返贫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全市扶贫开发暨茅山老区“百千万”帮扶工程推进会等会议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建立监测和帮扶机制,着力促增收、强兜底、救急难、抓提升,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如期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目标任务,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方略。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 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当返贫和新致贫情况发生,要及时纳入建档立卡管理,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坚持因人施策。推动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对有劳动能力的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就业创业;对无劳动能力的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加强村企联动,共同发展, 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
坚持激发内力。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低收入群众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主要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三、帮扶措施
1.开展返贫监测。按照区《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常新阳扶办〔2020〕3号)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预警和处置。对两类人员落实常态化监测,全面排查,逐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和存在困难,帮助落实相关政策,确保全区在现行标准下实现脱贫户不返贫,边缘户不致贫。
2.实施产业、就业帮扶。结合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产业富民行动,完善产业带贫减贫机制。产业项目、就业岗位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倾斜,通过农业带动更多监测对象增收。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提供跟踪服务。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监测对象。
3.强化兜底保障。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加强扶贫开发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确保应保尽保。
4.加强救急救难。依托“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务平台”,主动掌握居民因灾害、医疗(含康复辅助)、教育等大额支出类“预警信息”,及时救助安置监测对象。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聚焦“三保障”分类施策,切实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开展危房排查,确保住房安全。
5.实施防贫保险。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资金,为低收入人口购买精准防贫保险。按照“政府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市场调节的商业保险模式,提高低收入人口特别是监测对象的风险防御能力,有效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6.引导社会帮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助困,深入实施“万企联万村”行动,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慈善捐赠、消费扶贫,加大对低收入人口的帮扶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
1.强化责任落实。防止返贫工作,在区“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开展,区“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承担好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抓好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防贫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
2.加大保障力度。区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查找发现政策落实缺位问题,确保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资金保障投入,统筹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教育、医疗、住建、民政、慈善等各类扶贫资金,加大对脱贫防贫工作的投入力度。
3.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工作考核,将防止返贫成效作为全面检查脱贫攻坚成效、高质量发展考核、政治生态评估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激励,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将防止返贫工作纳入督查重点,确保工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