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经审中心:
《2021年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考核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讲好审计故事、扩大审计影响,全面提高审计宣传工作成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各处室、经审中心。
二、各处室考核任务
(一)共性任务
1.审计科研任务
各处室完成符合上级审计机关或区有关部门考核要求的审计论文或调研文章1篇。
2.学习强国供稿
(1)占比率:党员覆盖率100%。
(2)日均参与度:全年每天党员参与度的平均数达到95%。
(3)有效供稿数:各处室牵头完成1篇有效供稿(市级平台报送审核通过)。
3.市审计局专报信息(创新工作亮点信息)
各处室结合审计项目开展及日常工作,每年至少上报1篇有创新特色亮点的专报信息。
(二)个性任务
1.综合处
(1)完成审计条线信息录用分值32分;
(2)完成区门户网站信息录用分值32分;
(3)完成党政信息录用分值21分,每月至少报送符合要求的党政信息2篇;
(4)完成信用信息11篇;
(5)完成法治信息7篇;
(6)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信息15篇。
2.投资审计监督处
(1)完成审计条线信息录用分值22分;
(2)完成区门户网站信息录用分值22分;
(3)完成党政信息录用分值9分,每月至少报送符合要求的党政信息2篇;
(4)完成信用信息3篇;
(5)完成法治信息1篇;
(6)完成党史学习教育简报信息6篇。
3.行政企事业审计处
(1)完成审计条线信息录用分值40分;
(2)完成区门户网站信息录用分值40分;
(3)完成党政信息录用分值15分,每月至少报送符合要求的党政信息2篇;
(4)完成信用信息5篇;
(5)完成法治信息2篇;
4.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1)完成审计条线信息录用分值38分;
(2)完成区门户网站信息录用分值38分;
(5)完成法治信息2篇;
5.区政府相关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临时增加的其他信息考核任务,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三、报送要求
(一)审计科研报送
各处室、经审计中心上报的审计论文、调研文章、综合性文章等由综合处统一管理对外报送。
(二)审计信息报送
1.各处室、经审中心报送信息,经撰稿人需将纸质文稿经本处室负责人审核、局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综合处对外报送。
2.各内审机构报送的信息,经行政企事业审计处、综合处审核,局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对外报送,优秀稿件、信息同步向上级审计机关报送。
3.各处室、经审中心对具有时效性的审计信息,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的撰写、上报或审批工作,综合处对通过审核的信息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
四、计分标准
审计科研和审计信息宣传考核实行积分制。
1.基本分。
(1)各处室目标任务分值详见(附件4),计分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信用信息、法治信息每篇计10分。
(3)学习强国平台供稿被江苏平台录用后每篇计50分。
(4)符合上级审计机关或区有关部门考核要求的审计论文或调研文章每篇计100分。
(5)符合市局录用要求的专报信息每篇计20分。
2.奖励分。
(1)积极向各级各类党报党刊、政务新媒体报送宣传稿件。被区级录用的,每篇计10分;被市级录用的,每篇计20分;被省级录用的,每篇计30分;被国家级录用的,每篇计50分。同一篇稿件按就高原则计算。
(2)积极撰写审计要情,每篇计5分,被区分管领导批示的,每篇另计5分,被区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另计15分。同一篇审计要情可叠加计算分值。
五、组织实施
1.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的考核工作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处具体实施。综合处做好审计科研、信息供稿、采用情况的台账记录,每月提供信息录用情况通报,年终提交考核结果和奖励方案报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实施。
2.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宣传考核计分标准(节选)
2.新北区门户网站信息计分标准
3.党政信息积分计分办法
4.2021年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宣传考核计分标准(节选)
类别
考核内容及标准
备注
新华日报
1版文章,每篇计30分;2-4版文章(不含专版、地方版面),每篇计20分。
限涉及审计的新闻类栏目
常州日报
1版文章,每篇计10分;其他版文章,每篇计5分。
中国审计报
头版头条,每篇计30分。
适用版面:1-3版,政要纵横,内审专刊(除内审文苑)
头版显著位置,其他版面头条,每篇计20分。
头版图片新闻,每篇计10分;其他版面图片新闻、信息高速等简讯栏目每篇计3分;其他文章,每篇计5分。
中国审计
封面专题文章,每篇计30分。
关注、观点、案例故事、实务、风采、内部审计6个栏目文章,每篇计20分;信息窗每篇计3分。
江苏审计
封面专题文章,每篇计10分;其他栏目文章,每篇计5分;信息窗每篇计2分。
政府门户
省政府网站,每篇计20分;中国政府网,每篇计40分。
审计署网站
审计要闻,每篇计20分;地方动态、图片新闻、党建廉政、审计风采、审计故事栏目,每篇计10分;其他栏目,每篇计5分。
不含综合文苑等非新闻性栏目
省厅网站
审计要闻、视频新闻栏目,每篇计10分;工作动态、图片新闻、江苏审计高质量发展栏目每篇计5分;其他栏目,每篇计3分。
含厅党建内网
市局网站
被市局网站采用的,每篇计2分(仅针对辖市区局上报信息)。
署政务微信
单独采用:图文每篇计20分,视频每篇计30分;综合采用:图文每篇计10分,视频每篇计20;整体采用,一次计30分。
省厅微信
单独采用:图文每篇计10分,视频每篇计20分;综合采用:图文每篇计5分,视频每篇计10分;整体采用,一次计20分。
中央电视台
新闻或专题节目,1次计40分。其他形式视宣传效果加分。
含广播
江苏电视台
专题节目,1次计30分。其他形式视宣传效果加分。
学习强国
每篇计10分。
含视频广播
获奖
当年获署或省部级宣传奖项的,1次计40分。
当年被省厅评为十大新闻的,1条计30分。
附件2
新北区门户网站信息计分标准
信息分类
计分标准和分值
常规信息
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2分;被市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6分;被省门户网站采用的,每条计12分。
政策解读信息
政策解读信息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计5分(图文解读计10分);被市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计10分(图文解读计20分);被省门户网站采用的,每篇计20分(图文解读计40分)。
专题专栏信息
专题专栏被区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计5分;被市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计30分;被省门户网站采用的,每个计60分。
在线访谈
在市门户网站做在线访谈的,应根据年初和月度确定的访谈计划,至少提前一周确定访谈提纲,提前一天发布访谈预告。区正职领导参加的每次计60分,区副职领导参加的每次计40分;被省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计80分。
在线调查和意见征集
在区门户网站做在线调查或意见征集并提供相应的调查情况分析报告或反馈报告的,每次计5分;被市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计10分;被省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计20分。
网上直播
网上直播被区门户网站录用的,图文直播每次计10分,视频直播每次计20分;被市门户网站录用的,图文直播每次计20分,视频直播每次计40分;被省门户网站录用的,图文直播每次计40分,视频直播每次计80分。
新闻发布会
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作主发布,并由市门户网站视频直播的,每次计60分;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专栏制作发布会实录的,每次计20分。自行举办的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视频、文字实录,每次计10分;被市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计20分;被省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次计40分。
热点问题
被区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条计5分;被市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条计10分;被省门户网站录用的,每条计20分。
附件3
党政信息积分计分办法
一、积分
1分:区《信息专报》、市《信息摘编》和一句话信息;
5分:区级自主选题信息、市级动态信息;
10分:市级约稿信息和自主选题信息;
20分:省级动态信息和约稿信息;
40分:省级自主选题信息;
80分:中办、国办信息。
二、加分
被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信息分别加80分、40分、20分。
三、扣分
1.每月报送信息(不含1分类)不得少于5条,少1条扣2分,每月最多扣10分;
2.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紧急信息,存在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的,每条扣10分。
四、共享分
1.两个以上单位报送的同一选题信息,仅报送没被采用的不予计分;
2.被中办、国办采用的按主采用和部分采用分别以100%和20%的比例计分;
3.被省级、市级采用的按主采用、部分采用和综合采用分别以100%、50%和10%的比例计分;
4.内容相似度超过50%的,给信息质量最高的单位计分,其余单位均不计分。
附件4
处室
专报
信息
调研
文章
审计
条线
区门户网站
党政
信用
法治信息
学习
强国
党史信息简报
综合处
2篇
1篇
32分
21分
8篇
7篇
15篇
完成党建信息、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纪检信息等
投审处
22分
9分
4篇
6篇
行事处
40分
15分
经审中心
38分
合计
132分
60分
24篇
12篇
33篇
2021年审计科研和信息宣传任务分解表
注:
1.审计条线信息、区门户网站信息录用分值按人员年龄分配:45岁以下的8分,45岁及以上的6分。
2.党政信息按照人均3分的标准进行分配。
3.专报信息、信用信息、法治信息、学习强国以处室为单位分配。
4.区政府相关部门或上级审计机关临时增加的其他信息考核任务,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