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9日至4月16日,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该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报告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该单位为管委会(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
该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为1360.60万元,本年指标调增94.07万元,调整后部门预算为1454.67万元,实际执行1453.24万元。该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3.24万元,支出合计1918.65万元,年初结余839.49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计结余464.08万元。截至2020年末,该单位账面反映资产总额496.42万元,负债总额32.34万元,净资产总额464.08万元。
二、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根据该单位提供的资产管理台账,盘亏278件,盘盈42件。
2.车辆租赁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用车配置不合理、租车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该单位已根据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