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晚,在区行政中心1号楼202会议室,区管委会主任、区长乔俊杰主持召开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将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牢牢把握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八项重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强化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十四五”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
(二)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江苏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全区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使命担当,按照省委全会提出的重点工作目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报告》)起草情况和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科学编制财政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对于我区加强预算管理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坚持量入为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障,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要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和说明,区财政局修改完善后,《报告》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四)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讨论稿)》以及《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关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是未来我区依法履行政府职责、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思考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区经发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上级最新要求,充分汲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文字表述、数据指标更加精准,切实提升规划和目标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五)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区住建局关于《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及动迁安置计划(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能够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区经发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深入研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既符合高新区实际,又体现高新区担当;要不断优化方案、控制成本,优先保续建、保民生,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有关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区经发局、住建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六)
会议听取了区党政办关于2021年区民生实事建议项目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统筹安排好2021年区民生实事项目,能够有效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逐项推进、逐件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建议项目,区党政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七)
会议听取了区党政办关于《2021年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2020年全区上下积极应对挑战、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复苏态势明显,社会发展大局稳定。2021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会议要求,区党政办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中央、省、市和区委最新要求,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报告,确保报告更好地契合新阶段特征、符合高新区实际、体现人民意愿。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报告,区党政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八)
会议听取了区科技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龙城英才计划”第十四批创业人才项目建议推荐名单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龙城英才计划”是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区打造人才高地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区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不断优化人才引进和培育长效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推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推荐名单,区科技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市级相关部门审核。
(九)
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才公寓建设和管理办法(讨论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是对高新区人才政策的有益补充,有助于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人才公寓“筑巢引凤”作用,努力为人才创造良好的生活就业环境,让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文件,区委组织部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
(十)
会议听取了区委编办关于《新北区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讨论稿)》(以下简称《清单》)起草情况的说明。
会议认为,进一步厘清区级部门和镇(街道)之间的主体责任与配合责任,对于真正破解“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难题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本次《清单》出台为契机,积极探索问题处置反应快速、服务群众群策群力的高效联动机制。区委编办要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调整优化责任清单,确保区镇(街道)两级上下无缝衔接、顺畅沟通。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清单,区委编办修改完善后,由区政府予以印发。
出席人员:乔俊杰、王宇伟、谢国正、完利梅、陈华鹏、
季晓东、陈建生。
列席人员:王 奇、恽志群、曹 瑜、陈 弢、何建明、
沈春英、徐 俊、张华锋、陆 伟、王建军、
高 军、徐雪春、张银龙、马咏梅、段国海、
刘 斐、王淑媛。
主 持 人:乔俊杰。
记录整理: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