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规范统计行为,真实、客观、全面反映各村(社区)经济发展状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顺畅管用的基层统计网络、打造一支高效优质的统计队伍为目标,以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统计组织建设、统计业务建设、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名录建设,不断提高统计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统计组织建设
各村(社区)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统计工作,配备一名统计工作人员和一名协统员,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二)统计业务建设
1.统计人员与服务业统计人员需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和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能熟练掌握指标填报方法;
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上墙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3.及时做好本级及所属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4.建有基本单位名录库(台账);
5.配有统计专用电脑,实行统计信息网上直报;
6.建有统计进度、历史电子台账,一、二、三产业(含服务业、贸易业)主要经济指标齐全且装订成册;
7.“规上”(含服务业、贸易业)企业各类报表齐全,“规下”(含服务业、贸易业)单位有报表或推算依据充分;
8.统计档案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各类统计报表、文件资料及时归档且保管良好;
9.按照《奔牛镇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考评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10.按照上级普查机构要求,从组建普查机构、保障普查经费、做好宣传动员、认真选聘普查人员以及坚持依法普查等方面共同发力,切实全力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三)统计法制建设
1.坚持依法统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按要求做好本村、社区重要统计数据的自查工作,配合和支持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检查。
(四)统计名录建设
1.新增规上企业,由村级提供入库资料并及时做好新增。
2.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村级提供入库资料并及时做好新增。
(五)其他工作
1.准时参加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召开的各种统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事要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认真完成经济和科技发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开展先进评比表彰活动
全年统计工作结果列入村年底工作考核中,为调动和鼓励各村(社区)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对在统计工作中业绩突出的统计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本意见由经济和科技发展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