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办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部署,统筹协调好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同意,决定成立孟河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杨 波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梅卫峰 党委副书记
周洪春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任少伟 党政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
费 婷 行政审批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刘纯洁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徐 伟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秦 勇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蒋 斌 建设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乔辰云 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
杨金忠 农村工作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周 律 小河派出所所长
鲍建吉 孟河派出所所长
张 武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司法所所长
孟河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由张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社区矫正委员会职责。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制订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