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以及随军随调家属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和退役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四)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实施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协调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贯彻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完成区党工委(区委)、区管委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挂权益维护处牌子)。承担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后勤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信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安置就业处。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拟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三)拥军优抚处(挂区双拥办牌子)。组织指导全区双拥工作,负责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和有关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负责人:陶文忠
综合处联系电话:0519-8180881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中路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