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面加强和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固化前期禁放工作经验,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充分发挥各局办、社区组织协调能力和执法部门力量,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2022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销售”“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
二、禁放区域
1.沪蓉高速以南区域;
2.《通告》确定的区域。
三、职责分工
1.党政办公室:牵头制定街道烟花爆竹禁放方案,做好禁放宣传、跟踪报道,加强辖区范围内禁放督查。
2.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发放《禁放告家长书》;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负责指导公墓等单位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3.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指导各社区依法妥善处置禁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存量烟花爆竹;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销售行为;加强非禁放区域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大气环境监测,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影响数据分析,发布空气质量超标预警指令信息;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
4.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负责按照网格化的划分,牵头做好网格内的烟花禁放工作。
5.经济和科技发展局:负责做好辖区各企业的禁放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沪蓉高速公路以南综合体及各市场的禁放工作。
6.建设局:负责禁放区域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公司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依法制止;负责集中燃放点的现场保洁工作。
7.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8.各社区:负责实施本辖区的禁放宣传及管控。
9.派出所:负责固定宣传点禁放宣传活动开展;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检查禁放点位视频监控并联网,负责和区禁放办的工作联络。
10.交警中队: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11.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维持集中燃放点(光伏产业园公园内)安全秩序。
四、工作步骤
2022年龙虎塘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即日起至2月15日,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初八、十五5个重要节点,平峰期管理自2月16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2022年1月21日)。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建立联络员制度,召开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禁放工作。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2年1月30日)。各单位组织开展禁放工作宣传,形成正面舆论导向,确保宣传发动不漏一家、不少一户、老少皆知,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2年1月30日)。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烟花爆竹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即日起-2022年2月15日)。各单位在重点时间段,特别是在1月31日(除夕)、2月1日(初一)、2月5日(初五)、2月8日(初八)、2月15日(十五) 5个重要节点加强巡控等级。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按照责任分工和网格划分,组织工作人员和社区网格员,在本区域内定人、定岗、定责开展巡查巡控,劝阻教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平峰管理(2022年2月16日-年底)。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总体要求,建立禁放工作分析研判机制、立体化宣传机制、常态化巡逻查控机制,深入开展宣传、管控、整治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巩固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五、工作措施
1.发动全面宣传,大力营造声势。要将宣传引导置于禁放工作首位,将入户走访宣传和社会氛围营造结合起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开展集中宣传。1月24日至1月30日,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活动,掀起一轮烟花爆竹禁放宣传的高潮。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在禁放区域的主要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时间集中、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建设局等单位要在沿街商铺、专业市场、商圈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各社区要在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沪蓉高速以南区域社区全面发动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深入小区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三是强化重点宣传。在全街道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行政审批局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党政办联系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通过群发手机短信,开展禁放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2.压实工作责任,严控管制措施。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全面动员社会力量,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落细。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禁放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本领域范围内的禁放管控任务的部署实施,要靠前指挥、具体负责。制定周密详实的工作方案,分片划区、包干到人,确保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二是突出重点管控。要细致排查禁放区域内宾馆饭店、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重点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门宣传告知,并重点加强巡查盯防,确保禁放工作切实有效。三是全面动员组织。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网格员、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确保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有管控人员。派出所要全面动员力量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3.突出源头堵控,严打私贩私运。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规范市场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要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特别是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同时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对禁放区造成压力;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二是联合清理整治。各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等单位要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的联合清理整治,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三是注重日常引导。在日常管控工作中,要鼓励居民主动上交已购置的烟花爆竹,自觉放弃燃放行为,各社区设置烟花爆竹上交点,方便市民上交烟花爆竹。
3.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通告》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违规燃放的处罚力度。派出所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严肃查处;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三是加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交警中队对通过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治安管理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注重运用系统化思维、把握规律性特点,坚持责任落实、跟踪问效、督促指导同步跟进,科学统筹各项配套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动员,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
2.周密细化方案,强化职责履行。各单位要迅速制定细化具体的禁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三到位”。
3.严格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为抓好禁放各项措施落实,将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所等单位成立联合督导检查组,定期检查督导各单位的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等方面工作。
附件:龙虎塘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龙虎塘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文博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第一副组长:顾维洁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 组 长:贾友章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益民 光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包彩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 艺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刘玉仙 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巢云杰 街道派出所所长
成 员:高 英 街道行政审批局局长
梅 涛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冠秋 街道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
何淳波 街道建设局局长
恽德伟 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丁卫军 市场监督管理局龙虎塘分局局长
赵 鑫 新北区交警大队龙虎塘中队中队长
王 成 街道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
姚 亮 街道派出所副所长
谢 洁 盘龙社区党总支书记
仇 钧 腾龙社区党总支书记
徐小娟 玲珑社区党总支书记
陆中兴 祥龙社区党总支书记
周铁成 锦珑社区党支部书记
朱文杰 吟龙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刘玉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姚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