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街道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2021-2023年村庄环境整 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28日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2021-2023年 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我街道村庄环境面 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 念,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治理、厕所 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 强化多项举措,统筹城乡发展,分梯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进一 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加快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以"三清、三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即清理家前屋后、 清理农村水体、清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整治农村厕所、整 治农村道路、整治农村公共空间;提升绿化、提升乡村文化、提升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对全街道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 村庄净化、美化、绿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近期计 划动迁的区域,原则上按照农村长效综合管理考核要求进行乱堆 放整治、加强村容村貌管理。通过街道-社区两级联动,有序推 进,分3年全部完成17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确保5个自然村、6个城中村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6个自然村达到“环境宜居村”标准。
三、实施步骤
1.社区申请。社区向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现场审核后列入年度整治计划。
2.流程管理。社区作为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春街办〔2020〕 8号)和《关于印发零星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春街办〔2020〕9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立项报批、招投标、现场管理、验收归档等一系列流程。
3.考核验收。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结束后,由社区及时书面 上报街道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考核验收,做到竣工一个、验 收一个、审计一个。验收不通过则不予拨付补贴资金,待重新整 改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
4.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并审计后,街道财政拨付补贴资金 的50%,在后续2个季度的新北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考核中, 每上一次黑榜,则扣减补贴资金的20%;余款在2个季度考核结 束后拨付。各社区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实际投资额低于街道财政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补贴;超出街道财政补贴部分,由社区承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做好上 下衔接、计划审核、现场指导、督查考核。全体蹲点干部分别负 责联系蹲点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特别要深入现场指导,与各 社区共同研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工作计划和资金预算等工作。 各社区要成立专门班子,集中精力,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加大 推进力度。
(二)全面发动。各社区要广泛宣传村庄环境整治的积极意 义,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订符合实际的实施 方案和长效管理机制,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坚持整治与管理 同步,确保整治效果。
(三)资金奖补。凡通过村庄环境整治验收的,由街道、社 区积极向市区争取奖补资金,不足部分由街道财政予以补齐。补 贴最高标准如下:
1.验收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的自然村: 40户(含)以 下补贴20万元;41~100户补贴5000元/户;101户(含)以上 补贴50万元。
2.验收达到"环境宜居村”标准的自然村: 37户(含)以 下补贴30万元;38~100户补贴8000元/户;101户(含)以上 补贴80万元。
3.验收达到标准(参照环境整洁村的标准)的城中村: 100 户(含)以下补贴20万元;101~300户补贴2000元/户;301 户(含)以上补贴60万元。
4.村庄环境整治补贴和奖励资金必须规范使用,设立单独 科目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截留、挪用、变相套取资金。对 于村庄环境整治推进有力、工程质量好、亮点特色明显的社区, 经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认定,给予一定表彰鼓励。
(四)督查考核。街道村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对各社区要加 强指导、督查,参与各社区村庄整治工作全过程。各社区要严格 按照进度计划、整治标准,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程安 全和质量、整治资金收支平衡,严禁随意变更、超计划推进。同 时要加强整治过程中矛盾的协调和化解,及时妥善处理,将整治 工作做好、做实,取得群众认可好评。
(五)技术保障。各社区要根据自然村基本条件、资金规模, 分类型、分步骤推进整治工作。要注意重点先行、典型引路,突 出重点区域,注意连片综合整治,形成亮点、体现特色、总结经 验、提升不足。街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升指导服务 能力,帮助各社区深刻领会考核标准,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附件: 1.关于成立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汇总表
3.环境整洁村考核标准评分表
4.环境宜居村考核标准评分表
附件1
关于成立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经研究,决定成立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秦浩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曾天鹏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顾永泽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军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组 员: 胡群业 徐墅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汪益兴 百丈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提名)
张建伟 象墩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 勇 东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范亚红 黄海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提名)
张亚庆 龙圩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建金 圩塘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 强 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陆文龙 街道建设局局长
陈 俊 街道农村工作局局长
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农村工作局,负责街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日常事务,陈俊同志 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强、陆文龙同志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有 金健、孔燕锋、曹建锋、於志良、蒋瑞锋、张楠。
附件2
春江街道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汇总表
(2021-2023年)
序号
社区名称
自然村名称
规模(户)
整治标准
备注
1
徐墅
沈家丹
20
环境整洁
自然村
2
百丈
池只岸
43
3
象墩
徐河湾
32
环境宜居
4
朱家湾
18
5
圩塘
街北村
170
6
前横墩
76
7
后横墩
87
8
河头村
85
9
东街头
150
10
居士弄
11
街中
200
12
黄海
圩塘二村
134
城中村
13
圩塘三村
301
14
圩塘五村
348
15
龙圩
60
16
96
17
196
附件3
环境整洁村考核标准评分表
项 目
创建标准和要求
分值
清理家前屋后 (15分)
1.家前屋后卫生整洁,无私拉线、无乱堆放,如需 临时堆放,应设置相对固定的不超过3平方米的临时堆 放点;屋后应至少有1米宽的硬化。
2.对损坏破败的墙面进行整洁美化;屋顶墙体无乱 搭建,无破损遮阳棚、彩钢瓦等与村容村貌不相符的违 章建筑物,遮蔽或美化处理空调等设备。
3.房屋之间的巷道硬化到位,巷道无乱搭建,无卫 生 死 角 。
4.建栅栏圈围,对村内空闲地、绿地、菜地采用适 宜材料(木、竹、砖块、石头)砌栅栏圈围,栅栏整齐、 分布有序;清除和规范简易家禽养殖棚。
5.清除村内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
清理农村水体 (15分)
6.生活污水无明显直排现象,小作坊生产污水不得 直 排 。
7.保持河、塘、坝、沟渠等各类水体疏通,无黑臭 水 体 。
8.河道沟塘等水面无垃圾杂物、有害水生植物等, 水体清洁
9.河塘坡岸自然、生态、无垃圾。
清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 (12分)
10.合理布置垃圾桶(箱),无垃圾焚烧,垃圾无满 溢、污水不外溢,无明显异味。
11.鼓励农户及时收集和缴回农药包装废弃物,推进 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置。
1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无暴露垃 圾和积存垃圾。
13.清理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污等生产废弃物, 推进资源化利用,无露天焚烧秸秆,农作物秸秆实行综 合利用。
14.农村家庭作坊、个体户生产有序,无物料乱堆放、 废弃物乱排放。
整治农村厕所(5分)
15.无化粪池盖板破损、外溢、渗漏等现象,生活污 水无直排现象;村庄对现有公厕进行提升改造,至少达 到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以上标准。
整治农村道路 (11分)
16.公路达村,通村道路路面平整。无泥泞、坑洼、 积水等现象。
17.村内主要道路硬质化,次要道路尽可能采用乡土 生态材料铺设。
18.在道路旁、村庄内合理设置路灯照明。
19.村内道路两旁干净整洁,无垃圾、渣土、杂物等。
整治公共空间(9分)
20.根据自然村规模配建公共绿地或村级公共活动、 便民服务设施。
21.乡村公共空间无占用公用资源私搭乱建、种养饲 养;电力线和通讯线等线杆有序,线路走向整齐规范。
提升绿化美化 (11分)
22.开展沿村公路、村组主干道、公共区域绿化。入村道口设置村庄铭牌标识。
23.河岸适度彩化,种植景观效果绿植。
24.提倡农户庭院应绿皆绿。
提升乡村文化(7分)
25.制定符合本村实际,包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等内容的村规民约;在村内显著位置 设置宣传栏(大小约长2米,宽1.2米).
26.开展党建引领乡村善治的宣传和实践
提升长效管理机制(15分)
27.根据各社区村庄环境整治方案,编制切实可行的 自然村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方案,在宣传栏公布,并有 效 落 实 。
28.宣传引导自然村村民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公共区 域清洁行动。
29.明确人员负责道路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 设施维护、垃圾收运等村庄常态化管理,落实基础设施 正常运转和村保洁管护经费。
30.民意调查。村民对村庄环境整治满意度达85%以 上 。
注: 考核得分9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4
环境宜居村考核标准评分表
村庄
风貌 (30分)
1.实施建筑物出新或建筑与环境风貌整治,建筑风貌体 现地域及传统文化特色。
2.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民宅、公共建筑 得到保护和修缮;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得到合理整治。
3.结合村庄形态和自然条件,在入村口设置具有乡村特 色的村庄铭牌标识。
4.无撂荒地、杂草丛生地块。
5.对村旁、路旁或村口等自然村节点位置因地制宜进行 建设绿化景观,打造村民休闲小公园。
6.绿化品种乡土、适生,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乡 土自然的绿化景观。
环境卫生(40分)
7.合理布置垃圾分类亭,配置分类垃圾桶,垃圾桶垃圾 不得外露,与村庄风貌协调。
8.配备垃圾收运车辆,生活垃圾定期收集清理,垃圾、 污水不得满溢或暴露,不得积存大量垃圾,无明显异味。
9.村庄内无明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10.生活污水已接管的自然村,所有生活污水不得直排 生活污水未接管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经沉淀之后排放
11.有完善的雨水排放明沟暗渠体系,雨水排放通畅, 路面无明显积水。
12.外来人口超过15人的自然村,在村庄适宜位置配建 一座至少三类水冲式公共厕所。
13.无露天粪坑、乱堆乱放和乱搭乱建。
14.户外广告、招贴设置规范,尺寸、色彩与周边环境 协 调 。
15.对现有工业污染源依法进行整治,村内无新增工业污 染 企 业 。
环境卫生(40分)
16.无露天焚烧秸杆,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100%; 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17.村内无黑臭水体,河道、沟塘淤积得到疏浚。
18.河道、沟塘水体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 和漂浮物,河塘坡岸整洁。
19.村内河道、沟塘种植景观绿植,新建兼具生活用水 和景观效应的亲水平台。
20.编制切实可行的村庄环境整治方案,并在村内显著 位置公布。
21.制定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村规民约并有效执行。
22.有明确的卫生保洁、垃圾收运、绿化养护人员负责 村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配套设施(30分)
23.村内主干道路宽度不得小于5米,路面硬化平整, 无泥泞、积水、坑洼,道路具有乡村特色。
24.村内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尽可能采用乡土生态材料铺 设,道路走向与村庄形态、地形地貌有机结合。
25.村内道路和公共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和路灯照明,照 明设施和村庄面貌相适宜。
26.结合村庄实际,建有满足停车需求的公共停车场地。
27.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网络等线路架设有序、线 路 规 整 。
28.设置党建引领宣传、地方乡土民俗文化的文化设施。
29.公共活动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配套。
30.落实好村庄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并设置 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31.民意调查。村民对村庄环境整治满意度达90%以上。
加分项(5分)
32.设置村级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 业服务、平安服务、群众议事等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每 设置一项加1分,上限5分。
注: 考核得分9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