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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22〕3号)安排,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被列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按照绩效评价规程要求,7月13日,区经发局配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
核查采取座谈交流、查阅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形式,围绕2019年度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等情况开展,具体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申报、项目验收、资金使用、项目效益、行业地位、带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