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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中国现代化,满足新时代百姓对高质量生活的需求,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石,区农业执法大队按计划从不同角度对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持续开展了集体研学活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前增加了“绿色”二字,更加明晰了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中的具体责任。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监测计划,并对重点区域、重点农产品品种质量进行安全风险监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则负责根据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农产品经营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监测行动。
2022年,区农业执法大队对全区农业生产企业和种植户共监督抽检了140多个样。今年10月、11月再次集中对全区种样植户开展了重点抽检工作,检查他们是否存在不按照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计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农产品重点抽查了百姓餐桌上常见菜品,查处了违法案件1起。这一数据显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得到保障。
区农业执法大队将会根据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时制定修改农产品质量抽检计划,把法律精神扎实贯彻落实到农业执法监督工作中,用这些法律法规高标准约束规范全区农产品生产行为,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在农业领域从供给侧角度践行绿色中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