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常新政〔2015〕153号)和《新北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常新人〔2019〕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预拨2021年居家养老援助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合计820万元。
预拨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居家养老援助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镇(街道)
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经费
1
孟河镇
150
2
薛家镇
60
3
罗溪镇
80
4
西夏墅镇
70
5
奔牛镇
120
6
新桥街道
40
7
三井街道
8
龙虎塘街道
30
9
(滨开区)春江街道
10
(滨开区)魏村街道
合计
820
资金来源:2021常财社字674号、常财社〔202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