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品质,完善养老安全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区级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常新财行〔2021〕3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及内容
各镇(街道)敬老院、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通过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安全设施提升改造、适老化器具配备、消防电气安全达标改造、安全设施智能系统应用、养老照护智能化终端应用等工程项目,夯实养老机构安全基础建设、完善适老化改造。区级财政将予以资金补助,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二、实施主体
1.各镇(街道)敬老院的实施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负责具体落实。
2.各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独立组织实施。
3.区人社局(民政局)牵头业务指导工作,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三、补助标准
本次补助对象是“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各机构实施项目最终审定金额的70%,每家机构最高补助金额为20万元。补助资金从为民办实事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专项列支。
四、实施程序及时间进度
1.制定下发文件,各养老机构实施适老化提升工程。
2.区人社局(民政局)根据实施进度,统一组织开展第三方审计(11月中旬完成)。
3.第三方审计通过的养老机构向区人社局(民政局)提交《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审核表》(附件1),区人社局(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4. 核查通过的养老机构提交《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同时提供有关工程材料、审计报告、审定单(11月底完成)。
5.区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下达补助资金(12月底完成)。
五、有关要求
1.思想重视。请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及时向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将本次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请各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按相关要求有序推进。适老化提升工程的施工单位由各机构确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3.加强监督。区人社局(民政局)将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机构推进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动态考评。
附件1
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审核表
申请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概况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核查结果:
审核单位(盖章)
备注:1.申请单位附工程相关清单、合同、审定单复印件;
2.公办敬老院先提交所属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再报区人社局(民政局)审核。
3.该审核表一式三份, 区人社局(民政局) 、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各养老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养老机构适老化提升工程补助申请表
申请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