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建设局: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2〕4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农计〔2022〕8号)文件要求,我区需建设1个蔬菜育供苗示范基地,推广优质蔬菜新品种。为建好蔬菜育供苗示范基地,现就基地建设单位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新北区范围内,从事蔬菜育供苗的蔬菜种植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拥有固定的蔬菜种苗生产基地,生产用地或厂房设施的可使用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技术规程(流程)、质量控制、可追溯和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效益稳定;
2.申报主体从事蔬菜育供苗活动3年以上,具备与生产服务规模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技术人员;
3.申报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社会责任感强,近三年没有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外提供的种苗来源正规合法,无侵犯品种权行为,未发生由所供种苗(秧)引起的生产事故。
三、申报时间
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申报要求,组织本区域内蔬菜育供苗基地自愿申报并筛选后,将推荐名单报区农业农村局,并于11月30日前将附件1及佐证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郝小燕,联系电话:0519-85101692
附件:新北区蔬菜育供苗示范基地申报表.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