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精神和省、市、区安委办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实际,制定2022年新北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集中开展有力度有深度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广大商贸流通企业安全发展共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参加单位
新北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加油站等商贸流通企业。
五、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6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刘鹤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赵克志国务委员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要求,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片学习全覆盖。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和在线访谈等学习活动,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推进“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区商务局将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推动商贸流通企业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一线和广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规模大小、行业性质等情况,突出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宣讲等形式,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燃气安全、既有建筑安全、消防等专项整治,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区商务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明查暗访,依托各类媒体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曝光,以“典型性、影响性、震慑性”为标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组织开展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参加6月16日区安委会举行的系列云活动,以及各版块在当地广场、企业、社区、村居等现场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并利用自有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主动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系列活动。参加“安全生产月”有奖竞答活动,依托“常州应急”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区商贸流通企业人员积极参与全市线上答题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1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等活动。
(七)联合实施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大群众参与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逃生、地震等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和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切实增强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推进“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6月至12月,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典型经验深度宣传,聚焦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题行宣传报道活动,深度挖掘亮点做法。
(九)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微视频竞赛”“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洪汛期港口安全生产大检查”“‘学安全、懂安全、讲安全’安全大比武”“车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走进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
(二)强化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推进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媒体优势,把握时、度、效,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在公共场所、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活动的响应度、参与度。
(三)强化典型示范。各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单位的特色活动和典型做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推广。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一名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的收集、整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和做法。请于6月28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安全生产月”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活动期间,请各位联络员于每周五报送本单位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
联系人:张军,电话:85178253,邮箱:law_79@sina.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商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