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曼陀罗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函告我局你单位在暂缓校验期满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申请再校验,建议注销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邮寄方式通知你单位申请注销许可,你单位至今未向我局提交注销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8号)第五十八条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00037132041115D1542)。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