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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处组织全体审批人员对修行后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和探讨。
本次学习主要针对《办法》修订前后的相关变化,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修订了与上位法不符合的条款。例如,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娱乐场所”的规定,落实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全面取消外商投资娱乐场所限制等。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并与有关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衔接。与消防、环保改革做好衔接,不再将获得消防许可、环保达标作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批娱乐场所的前置条件;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部委名称变更做好衔接,修改相关部门名称;与国务院要求取消各类证明事项改革做好衔接;与信用管理改革做好衔接等。三是突破解决了执法实践中无证娱乐场所取缔难的问题,依据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对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违规行为设置处罚条款。
通过本次学习,区行政审批局对相关审批工作及“审管联动”工作有了更准确的理解,后续将及时调整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的办事指南,严格落实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