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结合人事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卫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毕锦洲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石青华 副镇长
许 波 副镇长
施 虹 副镇长
彭志勇 副镇长
杨 涛 副镇长
刘效禹 副镇长
任少伟 党政办公室主任
费 婷 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纯洁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徐 伟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局长
乔辰云 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
蒋 斌 建设局局长
杨金忠 农村工作局局长
冷建国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冷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并通报全镇政府性债务相关情况;负责对全镇各部门和单位的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进行风险评估和规范性审核,商议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等。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镇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拟定、数据统计、风险提示和政府性债务规模目标控制,负责其他需要扎口管理的投融资事项等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