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春呦呦托育园的申请”、章程等材料收悉。经调查,你们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筹备工作,研究制定了章程,产生了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及法定代表人,确定了办事机构及其负责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整个筹备活动合法、规范。
经审查,常州市新北区春呦呦托育园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百馨苑89幢/百馨三期96幢,有合法的资产和活动资金,设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主要业务范围是托育服务、婴幼儿托管、亲子活动、儿童健康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科学育儿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同意成立常州市新北区春呦呦托育园,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希望你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章程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履行职责义务,为新北区托育服务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