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机关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安全 发展理念,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道路交通安全 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22〕62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子晶 三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陈国英 三井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符刚国 三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杭 芸 三井街道党工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王 佳 三井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周鹏峰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闵 佳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章莹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克文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 俊 三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查黎民 三井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智娴 三井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刘志鑫 三井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苏 震 三井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汪晶晶 三井街道办公室主任
吴 洁 三井街道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春林 三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文明 三井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吴鹏飞 三井街道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局长
芮 琦 三井街道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
陈志峰 三井街道建设局局长
俞振平 三井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钱 颢 三井交警中队中队长
钱伟锋 河海交警中队中队长
董国伟 三井街道巢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任、工作站站长
杨一峰 三井街道富都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陈 平 三井街道府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周英平 三井街道燕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常洪亚 三井街道三井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潘 双 三井街道阳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奚 强 三井街道龙锦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周 雷 三井街道河海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徐国忠 三井街道飞龙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潘一峰 三井街道天安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高文平 三井街道秦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李 贤 三井街道汇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陈 伟 三井街道府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薛凤英 三井街道兰翔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蒋 恺 三井街道府新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殷 铭 三井街道国宾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潘晓曙 三井街道华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杨明晖 三井街道衡山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范丽娜 三井街道洪福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万里峰 三井街道世茂香槟湖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谢 孟 三井街道藻江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徐 鸣 三井街道绿都万和城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奚小洁 三井街道龙城社区党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周耀清 三井街道汉江路社区党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工作站站长
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设置办公室,苏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井交警中队长钱颢同志、河海交警中队长钱伟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化,由接任人员主动对接相关工作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附件2: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附件3: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4:三井街道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29日
附件1:
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与区交警大队挂钩联系,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提出治理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确定完成时限。
3.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
4.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工作职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5.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考核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责任落实。
6.完成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区交警大队、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向街道报告国家、省、市、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具体协调各部门贯彻落实区政府、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2.定期汇总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措施。
3.建立健全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台账资料和数据统计。科学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为街道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和统计资料。
4.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
5.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调查,组织或协调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管理权限,会同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社区、企业、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推动各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附件3:
三井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及要求,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规定。
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应急预案等,确保街道办和街道道交委下达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3.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安全;协助配合交警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5.按规定及时上报道路交通事故,做好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街道办和街道道交委交办的其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附件4:
三井街道各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及指示,开展多形式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全面落实好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工作和责任分解,促进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4.发动和组织辖区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辖区居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5.凡所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