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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
2021年10月23日,独居残疾老人林大爷花费近1万元在常州某销售门店购买了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2022年3月,林大爷突然觉得轮椅车的发动机有异响,于是就送到了检修点检修。经检查发现,发动机异响是因漏油引起。“半年不到的新车怎么会出现发动机漏油呢?”林大爷认定发动机有质量问题,便找到门店要求更换发动机。然而,门店以林大爷操作不当,才导致发动机故障为由,拒绝了林大爷更换发动机的要求,只愿意更换油封。多次沟通无果后,林大爷以信访的方式向新北消协求助。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发动机漏油是因为发动机上的橡胶密封垫老化变硬引起的。但通常情况下,橡胶密封垫老化都发生在3年以上的车子上。于是,经过消协工作人员耐心疏导、明法析理,门店转变了之前的强硬态度,答应免费为林大爷更换新的发动机。
二、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本案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属于耐用商品,而门店作为经营者,应对发动机故障原因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因此,如果本案门店无法证明橡胶密封垫老化与产品本身质量无关,理应承担相关更换、修理义务。
三、提示
在日常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以本案为例,经营者抓住消费者不了解“专业技术知识”的弱点,将产品责任推诿给消费者,对消费者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势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消费者及时求助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通过调查事实、分析研判,消费纠纷很大程度上能得到成功解决。由此可见,当消费纠纷发生时,消费者采取的不应是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等消极态度,而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寻求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的帮助,合理分析责任归属,妥善解决消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