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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常开科〔2021〕14 号)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流程,现将2023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周二)至27日(周一)。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新北区科技局高新处 0519-85186751(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1807室)
附件:2023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拟认定名单
附件:2023年度常州国家高新区瞪羚培育企业拟认定名单.docx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