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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宣贯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明确新北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新要求,提前服务、保障区重点人防项目按要求按时效交付,4月19日下午,区经发局组织召开新北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会议,会议由区经发局国动处处长孙思维主持。
会上,首先由国动处赵旭峰宣读了《江苏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苏防〔2018〕81号),特别强调了人防工程监督内容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节点和资料要求。
国动处科长方方进一步讲解了《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苏防规〔2019〕1号)中关于参建各方的质量义务,并结合新北实际,提出加强新北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暨建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交底制度、检查制度、惩戒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以及参建单位的信用管理制度。
孙思维明确了建设单位在人防工程中的第一责任人地位,并对建设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兼顾工程时效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仅要提高对人防工程的认识,也要提高对人防验收的重视,更要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二是提升管理水平:切实抓严对设计、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管控,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及进展。三是提升整改效率:一方面按要求,严格落实各阶段验收的整改要求,上一环节不闭环不得开展下一环节工作,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除了核实整改的影像资料,还要到现场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另一方面按时限,及时落实整改问题,对于时间紧任务重的交付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交付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区经发局国动处人防质监人员、区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