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办事处报来的《新桥街道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的请示》(新桥街办〔2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建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为:东至长江北路,南至云河路、经新龙二路至辽河路,西至龙江北路,北至嫩江路。居民委员会用房设在弘阳云峯。
二、同意将新龙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调整为:东至长江北路、经新桥大街至华山北路,南至新桥南界线、经长江北路至北郊中学北侧围墙,西至新龙二路,北至云河路。
三、同意将锦海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调整为:东至龙六路经新科中路至云台山路,南至嫩江路,西至长江北路,北至史墅河。
四、同意将江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调整为:东至新藻港河,南至新桥大街,西至云台山路,北至新科中路。
五、同意将望湖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调整:东至华山北路、经云河路至武夷山路,南至新桥大街,西至长江北路,北至嫩江路。
六、同意将道乡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调整为:东至云台山路,南至新桥大街,西至武夷山路、经云河路至华山北路,北至嫩江路。
你街道办事处要妥善做好上述社区居民委员会规模调整工作,及时对相关小区居民进行宣传和引导,做好工作交接,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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