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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规范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区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促进新北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现代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政策导向、聚焦重点、部门联动、注重绩效、规范管理”的原则。
办法明确了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资金支持范围、项目申报与审核方法、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方法。
办法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