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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日前开展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对象包括财政政策、重大项目、部门整体等,涉及财政资金13.36亿元。
一是评价项目扩围升级。项目遴选紧扣各级政府重点关注、民生保障、社会热点等,实行“三级把关”遴选程序,即业务处室梳理,分管领导审核,局党委办公会集中研究确定。坚持问题导向,将部分管理难度较大、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和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持续拓展财政政策、信息化、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绩效评价,首次将PPP项目和政府专项债券纳入评价范围。
二是评价基础合力支撑。优化工作机制,组建“绩效管理处室+支出业务处室+第三方机构”评价工作组,进一步明晰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职责分工,努力提高评价工作质效,实现“1+1+1>3”效应。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突出效果、兼顾过程的原则,分类分层构建“全面+重点”的评价指标体系,共性指标全面研究,个性指标重点分析,做到重点绩效评价细化量化、可比可测。
三是评价过程严格管控。从遴选项目、委托第三方、制定方案、实施评价,到报告评审、结果应用等阶段,分别明确工作流程、时间节点、质控要点等要求,理清评价思路和重点,合理设计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建立第三方机构现场监督和考核机制,对绩效报告进行集体分析、平衡,按照相对统一的尺度,对评价报告的赋分标准、原则、方式等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强化多环节质量把控,确保评价报告重点突出、问题准确、建议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