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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已施行两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参与度,3月13日,罗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集中宣讲活动,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爱绿、护绿,共建城市绿色家园。
执法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相关内容。
“在绿地内野炊、堆放杂物、焚烧物品;践踏绿地、停放车辆碾压绿地、剥损树皮、损伤树木花草,损坏树木支架、花坛、座椅,在树木上设置广告牌,在绿地内饲养家畜家禽、耕种……都是条例所规定的禁止损害绿地及设施的行为。” 工作人员身着制服,走进商户和住宅小区,热情地向周边群众及店主发放宣传资料,认真讲解《条例》颁布的目的和意义,提醒群众自觉抵制损绿、毁绿等违法行为。
此次《条例》宣讲活动共悬挂宣传条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在辖区内营造了爱绿护绿,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积极动员了广大群众加入到爱绿、护绿行动中来,促进了《条例》内容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