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202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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