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传承人自愿申报、各镇(街道)推荐的基础上,经新北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将区级第五批9个项目的10名传承人,确定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途径,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确定,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道要按照《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的精神,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附件:新北区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