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化工产业管理局、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危化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冬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危化品防冻防凝措施,确保冬季危化品安全生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范围
全区化工(危化品)和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督导检查表(附件1)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冬季安全督导检查表(附件2、3) ,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措施,完善冬季极端寒冷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提供防冻凝等安全技术指导和现场服务,确保生产、储存场所安全。
三、工作分工
(一)化工医药领域
各地要督促化工医药企业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要密切结合冬季天气变化持续开展。在此基础上,各地对化工医药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区应急管理局按不少于20%比例抽查企业,并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每月开展指导服务,确保所有企业检查全覆盖。
(二)烟花爆竹领域
各地要结合销售旺季烟花爆竹大检查行动,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对照检查表逐条逐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属地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对20%的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抽查。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店逐家进行检查,重点排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在零售场所设置床铺、各类厨用电器、吸烟等不符合经营条件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与区应急管理局紧密配合,结合日常工作妥善安排计划,对照检查表,认真细致做好检查工作。
(二)加强责任落实。检查前,各地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给相关单位,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检查表开展自查自纠。在开展检查过程中,要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完成整改闭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理。
(三)加强工作督导。各地做好工作记录和台账,统计好相关数据,每月14日和28日前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将定期调度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安委办和市应急管理局。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督导检查表
企业名称: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类别
序号
重点内容
问题隐患
一、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自查活动,严格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确保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1
是否制定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开展防冻防凝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2
是否建立疏水器管理台账,开展疏水器完好性检测,现场蒸汽疏水器是否完好
3
是否结合设备设施防冻特点,明确巡检路线、巡检内容,认真做好防冻保温巡检记录,防冻防凝工作是否纳入班组交接班记录
4
是否制定极端天气下生产应急预案,配备防寒保暖物资和装备
5
是否落实易结冰地面、平台、楼梯等防滑、防摔措施
6
生产装置、架空物料管线和高压线等是否产生冰凌或被堆积冰雪压弯压断
7
蒸汽、凝结水、除氧水、脱盐水、生产水、循环水、生活水、恒温水系统端点是否维持少量排放,防止静置冻结
8
雨天和雪天高处作业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遇有五级以上(含五级)、浓雾等恶劣天气,是否停止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悬空高处作业
9
大雪、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是否停止露天吊装作业
二、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是否设紧急切断阀;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查,冬季易冻结的危化品储罐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附件是否有防凝、防冻措施;安全仪表系统维护、防冻、防凝、防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仪表是否完好有效;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是否设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10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存在保温缺损、裸露情况
11
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有关伴热设施是否正常投用
12
各类常压储罐、贮槽及水封罐的切水阀门和管线是否畅通
13
冬季易冻结的危化品储罐安全阀、呼吸阀、阻火器等是否有防凝、防冻措施,液位计伴热是否开通完好,显示正常
14
现场仪表保温箱和伴热系统是否完好,高空仪表是否有特殊防冻措施
15
仪表风的露点是否符合控制要求
16
机泵、设备、管道的低点排凝是否打开,内部积水是否排净
17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是否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是否设置紧急切断阀
18
安全仪表系统是否采取防冻、防凝、防水措施,是否处于正常投用状态
19
易燃易爆危化品装卸是否设置防静电专用接地线
三、企业是否存在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运行,是否存在“三违”现象,是否擅自在生产现场设置职工休息室、现场办公室
20
是否存在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生产运行行为
21
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22
生产现场是否违规设置职工休息室、现场办公室
23
是否存在温度、压力、液位等超限运行问题
四、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做好设备设施、原辅料、工艺过程、操作指标等变更风险辨识,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开展变更培训
24
是否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是否做好设备设施、原辅料、工艺过程、操作指标等变更风险辨识,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开展变更培训
五、其它
25
变电所、仪表机柜间门窗、屋顶排水设施是否完好,防小动物措施是否落实
26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办理相关作业证,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7
长期闲置、停运的设备是否采取清空物料、排净积水的措施
附件2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冬季安全督导检查表
检查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主要排查内容
排查结果
今年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并装订成册。
是否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买卖合同台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是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冒牌、超标违禁产品。
是否每天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保管人员是否定期对储存仓库及储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每天对库房内温度、湿度进行检测记录。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库区围墙是否完整,是否私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在办公区及周边废弃房屋内储存产品。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设施和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是否建设应用安全监控系统。
库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库房内产品的码放是否符合GB50161和GB11652要求。
是否将危险等级高的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库房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是否建立符合AQ4102要求的流向登记表、供货和购买单位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库区各库房是否建立了流向登记台账。
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实际库存是否与系统登记库存一致。
附件3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冬季安全督导检查表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零售场所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
零售场所是否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零售场所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是否在零售场所内设置床铺,是否在零售场所外摆放烟花爆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