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2日上午,在区商务中心A座二楼求是厅,区长石旭涌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政府系统要深刻领悟、强化执行,以实际行动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要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要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打造对外开放高地。要发展高水平农业,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守牢粮食安全底线,推动乡村高质量振兴。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为群众打造共同富裕的高品质生活,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高新华章。
(二)
会议听取了区党政办关于《2023年全区督查检查工作计划(讨论稿)》(以下简称《督查计划》)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区党政办等相关部门要抓好统筹,持续优化改进督查方式方法,坚持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并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配合、齐抓共管”的大督查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督查计划》,由区党政办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三)
会议听取了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讨论稿)》(以下简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要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细化下一步重点推进举措,提炼更多创新做法,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四)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国资委审批事项清单(2023年版)(讨论稿)》(以下简称《审批事项清单》)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要抓紧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宣贯,严格执行到位。国资监管机构要根据优化后的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保证清单内权力事项规范运行。区属企业要通过健全治理结构、优化管控模式等手段,确保授权后“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审批事项清单》,由区财政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五)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2023年全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讨论稿)》(以下简称《预期目标》)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各板块和指标牵头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实施路径,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达成。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预期目标》,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六)
会议听取了区经发局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常州国家高新区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核心区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深化重大项目“招推服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3修订版)(讨论稿)》《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建设江苏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2023年度工作要点(讨论稿)》(以下简称三项《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的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各板块各部门要持续强化“大抓产业、大抓项目”的发展导向。一方面,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围绕先行确定的五个重点产业,按照“八个一”的推进要求,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具体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培育工作,形成更具竞争力、影响力和辨识度的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新能源之都核心区。另一方面,要从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回报周期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有效提升项目评审质量,切实提高招引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不断提升“招推服一体化”实效。
会议强调,要将示范区建设作为发展实体经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抓手,聚焦强链补链、自主可控、数字赋能、要素保障等核心内容,在龙头骨干项目招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争当示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三项《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由区经发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七)
会议听取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常州市新北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各板块各部门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内涵,扎实推动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变输血为造血,因地制宜释放农业产业发展活力,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要优化村庄规划,以点带面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守住粮食安全底线。要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一着不让推动落实,实现全区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提升。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八)
会议听取了区资规分局关于《常州市新北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规范管理秩序,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深入宣传引导,完善分类处置政策,积极稳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为规范有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提供更多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专项整治方案》,由区资规分局修改完善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
(九)
会议听取了区住建局关于《新北区餐饮企业工业级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安装方案》)的起草情况。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要点,加快建立拉网式、多层次、多梯队的工作推进体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扎实做好末端管理工作,落细落实后续平台运行和监管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稳定向好。
会议原则同意上述《安装方案》,由区住建局修改完善后印发施行。
出席人员:石旭涌、张 敏、樊 烨、陈旭光、陈建生、陈 瑛、张袁元。
列席人员:恽志群、王 奇、童广武、杨 磊、高 栋、徐 俊、沈传宝、章 俊、周建江、盛冠玉、巢峰飙、高 军、史晓强、夏曙光。
主 持 人:石旭涌。
记录整理:焦晨伟。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