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罗溪镇始终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罗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新增及更新政府信息17条。其中,信息公开指南2条,占总数的11.8%;信息公开年报1条,占总数的5.9%;政府规划、计划、报告1条,占总数的5.9%;“三农”政策贯彻情况3条,占总数的17.6%;土地规划、使用、审核情况2条,占总数的11.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2条,占总数的11.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3条,占总数的17.6%;业务工作3条,占总数的17.6%。全年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57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上年结转申请2件,已答复21件。其中,经审查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不存在)17件、公开信息1件、重复申请不予答复2件。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遵循《常州空港产业园(罗溪镇)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一事一审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罗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托新北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电子化公开,及时公布和公开政府规划、计划、报告和日常政务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听取职能机构和村(社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1.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25
27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罗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党政办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主动性还有待提升;二是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三是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集中精力研究,及时予以解决,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加大督办力度,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二是配齐工作力量,设置AB岗,持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三是加强对村(社区)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村(社区)依法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法定事项,主动接受村民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罗溪镇为民服务中心新承接23项医保高频事项办理,新增医保变更登记、查询支取、门诊特病认定、生育保险支付等服务;市场监管业务融入窗口,新增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等五项事项;交管业务办理事项提标扩面,新增违章处理等业务。窗口全年共办理3.93万件,高巷社区便民服务站创成市级“畅通办”示范点,真正实现“家门口办好事”。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回应解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盖章):罗溪镇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3年1月8日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一)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二)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三)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四)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五)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