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新桥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1号)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原农村建档立卡对象信息核对更新和全省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乡振〔2022〕30号)的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我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培训,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统筹安排并将此项工作采集经费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