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常州市新北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乡村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生巨大变化。但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规划布局、农民住房条件、基础设施配套、农民收入渠道、村集体造血能力等还有一些突出短板,社会资本和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程度有待提升,城乡要素流动还不通畅,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新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532”发展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规划先行,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注重保护、体现特色,坚持节约资源、绿色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更大力度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档升级,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干一件成一件,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奠定坚实基础,真正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目标。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丽,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农村文化生活更加繁荣,农民和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建设的活力全面激发,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规划引领,根据“三区三线”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加快镇村布局规划动态更新,进一步明确村庄分类和布局,因地制宜引导乡村建设发展。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域全要素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和用地布局,2023年到2025年,规划发展村庄所在的行政村基本做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全覆盖,其他一般村庄的行政村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对暂时没有条件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管控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新北全域美丽乡村规划,形成美丽乡村试点示范创建项目库。持续推进“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多措并举提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和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区资规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四好农村路”沿线环境提升为主线,加快推进“美丽廊道”建设,在实现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基础上,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优化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持续改善农村公路路况和路域环境,加快形成布局合理、安全畅通、优质便捷、舒适美丽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重点推进通往农村地区重要产业、旅游等节点的等级公路提升建设。加强自然村(组)内部道路建设,打通“梗阻路”“盲肠路”等交通瓶颈,推进村庄路网与交通主骨架高效衔接。到2025年,加大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工程实施力度,确保县道、乡村道好路率不低于95%、90%。全面打造安全放心路,以桥梁、交叉路口和临水路段等为重点,加快农村公路存量危桥改造,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和林区应急道路等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线网深度融合。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提升农村公路安全运营水平。到2025年,实现全区各镇100%一级公路通达,规划发展村庄100%等级公路通达,全区100%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行政村到区域中心的公交直达率不低于70%,铁路客运站、3A级以上景区公交通达实现全覆盖。(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资规分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扎实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中小河流治理,实施老桃花港整治、扁担河整治、剩银河延伸拓浚工程、浦河外江段整治工程等一批重点水利项目,排查整治阻水障碍、违法违规建筑物、河道淤积等妨碍行洪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防汛抗旱能力。村庄选址考虑防洪安全问题,不得随意填埋农村河网水系。加强农村地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升城乡一体化供水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管网布局,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确保城乡供水同网同价同服务。结合管网改造和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开展农村地区配套电网改造,构建网架较为坚强、供电能力进一步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显著增强的农村配电网。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在太阳能资源优良、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好的农村地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规划建设户用屋顶光伏工程,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支持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推进燃气下乡,因地制宜实施农村“瓶改管”工程,全力推进管道燃气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实施孟河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春江街道、魏村街道等板块管道天然气入村工作,提升全区管道燃气使用的普及率和本质安全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区经发局、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流通效率。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产地重要流通节点,建设改造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打造支撑农产品上行的产地综合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推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与冷链集配中心、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有效衔接,整体构建功能衔接、上下贯通、集约高效的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推动实施全区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体系,新建改造30家村级连锁商店、10家镇级以上农贸市场。健全区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整合邮政、快递、交通运输、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打造一批凸显地域特色的“苏式农村物流品牌”。(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牵头,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推进乡村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到2025年全区达到100%全光纤深度覆盖,实现各板块千兆光纤和5G网络全覆盖,党政企事业单位完成接入网IPV6升级优化。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进一步提升网络性能和服务能力。推动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数字技术装备研创及应用推广,建设一批智慧园区、数字农场(牧场、渔场)、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强化农业特色产业与电商嫁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打响我区优势特色产品品牌。加快新北区农业生产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科学掌握全区农业资源的空间分布、数据规模、品种结构等,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区网信办、区经发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布局建设,支持党建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提升农村社区“3公里生活圈”建设水平。统筹推动村党群服务中心和网格党群直通站等“一中心多站点”建设。不断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站点建设,满足群众便民服务、惠民服务和村(居)民议事等需求,室内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到2025年100%达标,支持各类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同时,到2025年,全区村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动态100%达标,网格党群直通站覆盖率达到80%以上。根据村庄规划、村级规模和村民需要,科学合理配置综合服务设施。推进党群服务中心“点亮工程”和“111工程”,真正打造成为凝聚党心民心、服务党员群众的“红色地标”。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与维护。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建设场地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按需优化应急广播终端配置,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统战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农房,有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通过原地翻建、原地集中翻建、异地集中新建三种方式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2022年至2025年全区改善5000户以上农村住房。消除安全隐患,对特别困难的群众做好托底安置。大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重点推进1980年之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的农房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统一代建的农房,强化对农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标准,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快推进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危房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产权人(使用人)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安全巡查监管以及信息共享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规范农村房屋改扩建和用作经营等变更用途行为,探索建立农村房屋定期体检和质量保险等制度。以农村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主体,完善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积极开展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调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和绿色等性能。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资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推动生态美、环境美、人文美、管护水平高的“三美一高”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提升,除无人户等特殊情况外,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厕所,加大人口较多、群众有需求的自然村公共厕所建设力度,合理配建乡村旅游厕所。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到2025年全区范围内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按照“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建设目标,全面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每年建设农村生态河道24公里以上,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65%以上。着力提升全区生态河道覆盖率。巩固完善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推进“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依法有序推进公共空间治理。落实《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空中线缆治理提升行动方案》,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线路维护梳理,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深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推动特色田园乡村从点的建设向区域集聚示范延伸、拓展,培育形成一批特色田园乡村示范区。到2025年,全区创成15个左右市区美丽乡村试点示范,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生态宜居示范镇(街道)、村覆盖率达30%以上,建成省级特色田园乡村9个,建成绿美村庄12个。(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经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资规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挥区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支撑作用,推动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硬件设施和流动服务,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推进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镇个性化高质量发展,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断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积极发展涉农职业教育,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乡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学生覆盖率80%以上。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实施集团化办学,开展城乡学校牵手活动,提高乡村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比例,在乡镇地区创成常州市新优质学校5所以上。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科学规划设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区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甲级村卫生室。开展乡镇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并向村延伸,就地就近提供统一、便捷的医保公共服务。健全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现有农村敬老院设施资源转型升级,建设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条件的可向社会拓展托养功能。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加强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展区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牵头,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医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富民兴村”行动,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完善“镇(街道)—村—网格(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组织架构。深化村党组织评星定级,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两星级以下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按计划对村党组织书记、农村党员集中培训。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到位。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深化村书记专业化管理,建立分级准入、梯次晋升、精准培育、差异激励、动态管理“五大体系”。实施村干部学历“8090”计划,持续推进村干部学历教育,到2025年,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到80%、90%以上。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全区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强化区委和各板块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25年全面消除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00万元的村。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行“一网格一支部一阵地”建设,2024年底,全区成立党支部的综合网格占比达到80%以上,以后逐年递增。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治理创新,加强农村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化发展。加强农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治理,大力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和村法律顾问,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以及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大力选树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综合文化服务站(所)、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深化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展“1+4+1”乡村治理,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管理。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到2025年实现区级文明村占比75%以上。开展“治理高额彩礼减轻人情负担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做法,促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深入开展农民丰收节活动。(区委宣传统战部〈文明办〉牵头,区委政法委〈司法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十五)加强投入保障。区财政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并向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倾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提高到10%以上。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推动各板块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创新金融服务。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区内金融机构加大转贷资金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区内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稳妥拓宽有效抵质押物范围。积极探索保险资金参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用地保障。编制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当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乡村振兴专项流量指标重点向农业重点乡镇和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倾斜。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统筹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区资规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人才申报职称和“百名现代农业精英人才培养计划”等有关人才项目,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探索推行驻村设计师、工程师“一村两师”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管人才互通共享。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技术导则,健全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资规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组织农民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展共享共治的乡村建设群众参与体系,完善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将乡村建设行动纳入富民强村帮促重点支持领域,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扩大低收入群体就近就业,积极推行村民认领、定额包干、门前“三包”、组建协会等方式,提升乡村建设全要素、全周期建设水平。(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以清单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和经费来源等,落实公示制度。编制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规范,按需配备管护队伍,探索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负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一)强化统筹协调。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建立区乡村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区乡村振兴局。建立健全乡村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14个方面具体责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各板块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责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党政办、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实行专项任务责任制。严格落实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区乡村建设专项推进方案,建立健全联合办公机制,定期会商问题、调度工作、部署任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专项任务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跟进各项工作。各板块要建立专项任务推进机制,明确部门承担具体工作,细化推进措施,有效推进任务落实。(区党政办、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实施清单化项目化管理。按照远粗近细、分步建设的原则,围绕农房改造核心任务,按年度确定乡村建设任务并细化到各板块,实行清单制管理。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区、镇、村三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推动共建共管共享。(区农业农村局牵头)
(二十四)开展考核评估。把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板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将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为可评估指标,开展统计监测。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加强评估、调查成果应用,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区党政办、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