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我镇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研究,决定调整孟河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内容调整如下:
组 长:徐雪春 新北区副区长、镇党委书记
严卫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毕锦洲 镇人大主席
徐 冰 镇党委副书记
丁海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洪春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组 员:章添哲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梅晓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任少伟 办公室主任
徐 伟 行政审批局局长
刘纯洁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乔辰云 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
蒋 斌 建设局局长
杨金忠 农村工作局局长
冷建国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张 武 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副局长
鲍建吉 小河派出所所长
刘 涛 孟河派出所所长
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和社会综合治理局,由周洪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伟东同志任办公室联络员。各村(社区),各办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