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孟河镇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计划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孟河镇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设置如下:
组 长:严卫国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 涛 副镇长
许 波 副镇长
彭志勇 副镇长
张 磊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蒋 斌 建设局局长
刘纯洁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金忠 农村工作局局长
冷建国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局长
董荣清 通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梅友华 银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蔡小建 荫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 斐 东陆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武巧云 润江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潘海峰 九龙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郑曙方 石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锦程 滕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戎志东 小黄山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蒋宏程 树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蒋云霞 固村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巢红芬 双亭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萍艳 南兰陵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孙建国 小河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 涛 孟城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韩常杰 万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钱峥嵘 齐梁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 毓 代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景祥春 建设局副局长
樊 斌 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徐宏卫 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张磊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斌、刘纯洁、杨金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3个工作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牵头专班办公室工作,统筹推进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牵头编制相关制度,负责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与各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项目推进情况。负责指导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督查。负责对沿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进行排查,要求限期完成雨污分流和接管工作。重点企业安装预处理装置,要求企业内部受污染雨水管道进行整改,对企业接入市政管网的排放口进行检查,企业雨水出口实施标准化建设,避免污水排入河道。对农村工业企业组织调查和实施整治,对农村污染企业进行关停或迁入园区。
成员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江苏龙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络员:曹丹
二、市政项目工作组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市政项目,负责市政项目立项、审批,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完善市政道路雨污水管网建设,对小区存在雨污混接的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实施污水管网区域的企事业单位、洗车、洗衣、餐饮等临街商铺及居民污水进行接管,对城中村存在雨污混接的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方案、施工图论证工作,审批相关规划方案、施工图。
成员单位:建设局、相关村(社区)、常州市京杭土木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络员:彭晓波
三、水利项目工作组
主要职责:牵头推进水利项目,负责水利项目立项、审批,对接上级相关部门。负责推进水利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完善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完成灌排站、排涝站及水闸等建筑物建设,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相关方案、施工图论证工作,审批相关规划方案、施工图。
成员单位:农村工作局、相关村(社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络员:张潇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部门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各工作组要围绕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聚焦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优先实施国省考断面周边及重点支流支浜治理工程项目,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各工作组还应根据实际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每月一调度一通报”工作机制,通报项目进展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专班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工作组的沟通联系,全面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存在问题、预算执行等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邀请专家赴实地进行督察指导。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每月召集专班会议,集中研判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和措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资金补助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180号)等文件法规为指导,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落实专款专用,倒排项目工期,迅速推进工程落地。根据建设方案制定资金计划、对上申请“奖补”资金,做好跟踪审计、竣工决算有关资料及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将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并将督查考核延伸至相关部门、村(社区)。由专班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列入年度考核目标的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资料和现场检查,根据治理目标,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全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浓厚工作氛围。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