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查时段
夏季:2023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秋季:2023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如需调整时段,按上级要求执行)
二、人员分工
1.镇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
第一组 组 长:徐 冰
组 员:王海兵 张红飞 潘建锋 巢文枫 陈开岭(联络员)
巡查责任区:小河社区 通江村 银河村 荫沙村
第二组 组 长:杨 涛
组 员:郑国平 张 杰 恽鑫华 施建明 施 勇(联络员)
巡查责任区:东陆村 润江村 九龙村 石桥村
第三组 组 长:许 波
组 员:巢 猛 丁伟强 潘 杰 王 建 徐 伟(联络员)
巡查责任区:小黄山村 树新村 孟城社区
第四组 组 长:梅晓宇
组 员:郑和平 潘武威 郑 炆 巢建红 潘 敏(联络员)
巡查责任区:万绥社区 南兰陵村 齐梁社区
第五组 组 长:杨金忠
组 员:周仁杰 徐宏卫 管 宁 冷枝东 张叶波(联络员)
巡查责任区:滕村村 固村巷村 双亭村 代英社区
秸秆禁烧宣传、后勤保障组 组 长:任少伟
组 员:管志革 巢新华 项 明 樊 斌 张天煜(联络员)
监控组 组 长:张保群
组 员:杨 帆 曹 丹 耿庆良 沈俊旭
公安巡查组 组 长:鲍建吉 刘 涛
组 员:各所公安民警、联防队员
2.各村(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主要干部为联络人,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3.镇设立镇秸秆禁烧督察办公室。由镇长严卫国担任组长,副镇长许波、人武部长张磊为副组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纯洁任联络员,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
三、巡查重点
禁烧巡查区域覆盖我镇所有区域。重点区域如下:
1. 常泰高速、S338、S239两侧范围内;
2. 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
3. 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4. 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市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四、巡查要求
1.镇禁烧巡查小组负责将每天的巡查区域和现场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上。
2.各村(社区)成立巡查小组全天候巡查,并组建应急小分队,配备相应灭火工具,书记和联络人的手机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
3.镇巡查人员发现焚烧点或过火痕迹(超过300㎡以上)及大面积烟雾时,应立即对发现的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焚烧范围等做好记录并现场拍照取证,同时通知所在村(社区)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和联络员1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
4.巡查中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人员及时进行教育,经教育不改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发现大面积火点时,可请求消防大队支援。
五、人员值守及信息传递
1.镇禁烧巡查小组接到上级火点信息通报后,及时做好记录,在10分钟内通知相关村(社区)联络员。联络员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2.镇禁烧巡查小组每天完成巡查并签字后,于次日9:00前向镇办公室上报《秸秆禁烧镇巡查组记录表》。
3.各村(社区)于次日9:00前把每天巡查情况盖章上报镇办公室。
4.镇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禁烧巡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