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安委会《江苏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常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要求,坚持小切口、抓关键,聚力实施街道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2024—2026年“八大行动”
(一)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因地制宜完善各类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安全准入。鼓励优先布局本质安全水平高、上下游产品互供的产业和项目。完善多部门联合审查制度,推动项目“优生优育”。完成重点粉尘涉爆企业“一企一策”安全生产深度治理。实施老旧工业园区、“厂中厂”整治,加快淘汰“危污乱散低”企业,通过盘活腾退、建设高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改造,引入高质量项目,实现老旧工业园区迭代升级。(街道经科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以下均需各村、社区负责,不再列出)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以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施行和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应用为契机,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总结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有效做法,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提高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渠道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建立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的闭环整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街道经科局、审批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新桥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安全科技支撑行动。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实施“智改数转网联”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配合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员推行“安全码”管理。在建工地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推进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面接入化工(危化品)企业双重预防、设备设施等数据,水利、能源、消防、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建设应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实现城市生命线基础设施“一图览”、城市生命线安全“一网管”,配合建设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省市县一体化城市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过三年时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智能化监控能力显著增强,高危行业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明显提升。(街道经科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四)安全工程治理行动。强化安全工程技术措施防范,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全面清理流通领域不合格及假冒伪劣“灶管阀”产品,实现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合格燃气连接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动态清零。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精细化提升工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每年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基本清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深化老旧市场等老旧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通过三年时间,老旧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提档升级,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街道建设局、经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新桥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五)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严格执行《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2025年底前完成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强化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应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推动形成覆盖各类小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的管理体系。落实《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地方标准。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推动“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配备、管理,开展“两员”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创建,2025年底前,选树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通过三年行动,推动包括“九小场所”在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履职尽责、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街道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新桥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六)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动。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九小场所”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全覆盖教育培训,深化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通过三年时间,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推动企业员工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街道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七)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行动。组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学习培训,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统筹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开展精准执法,推行逢查必考,强化联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执法。严格规范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进行约谈通报。通过三年时间,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常态化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执法检查机制全面形成,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更加成熟有效。(街道办公室,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新桥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八)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在电视等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加快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开展公路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等工作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建设“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示范社区等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三年时间,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更加浓厚。(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4年,围绕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紧盯最突出的问题和最紧迫的工作,聚焦3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3项)
1.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
(1)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推动由工业企业报告安全风险向全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拓展,摸清各领域企业(单位)风险底数,建立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督检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运用社会面小场所安全监管系统,摸清餐饮、商超、旅馆等12类小场所风险底数,逐一明确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场所自查、基层人员巡查、行业和属地检查,构建小场所消防、燃气等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街道审批局、建设局、经科局、市场监管分局、新桥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
(2)对重点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专业化深度执法检查,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容易反复的问题进行经常性提醒检查,对一般企业按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固化到执法系统作为必查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立案率100%。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解决执法重点不突出、执法合力不够、重复执法等问题。(街道审批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新桥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3.提升隐患发现整改效能
(3)建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应查未查、查而不改、只查不罚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在厂区醒目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调动“内部吹哨人”发现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提质增效(16项)
1.冶金等工贸
(4)制定“厂中厂”专项整治方案,压实出租方、承租方责任,排查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推广重点区域烟感报警、一键警报广播装置等设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街道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5)推动所有重点粉尘涉爆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改进优化铝镁金属粉尘湿式除尘工艺,强化防爆设施建设,清除设置在多层厂房内的高风险涉粉工位和设备,推进除尘设备单机化、小型化,大力压减单班作业涉粉人数,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完成铝镁金属粉尘企业“一企一策”安全治理。(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2.交通运输
(6)加大集中夜查力度,严查剧毒等重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凌晨2至5时上路通行行为。(交警中队负责)
3.城镇燃气
(7)突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清零不合格燃气连接软管、可调节出口压力减压阀,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线索进行溯源查处。(市场监管分局牵头,街道建设局、经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4.建筑施工
(8)依据国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在建工地无人施工升降机相关检测检验标准和使用规程等标准,配合区级部门积极推广使用无人施工升降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系挂安全带、设置生命绳等行为。(街道建设局负责)
(9)深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施工人员临时宿舍等重点场所,整治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的栅栏、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私拉乱接线路等安全隐患。(街道建设局负责)
5.既有建筑(自建房)
(10)加强对经营性用途住房各类许可管理,推动利用住房从事经营的产权人(使用人)在使用房屋或营业前,需取得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将房屋安全鉴定列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时的重点提醒事项。(街道建设局牵头负责)
6.消防
(11)开展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经科局、市场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
(12)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提升,全面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广安装“厂中厂”一键警报广播装置,实现重点单位全覆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审批局、经科局、新桥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13)推广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装置,有条件的鼓励增设简易消防设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14)紧盯高层建筑,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火源管控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堵生命通道、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7.特种设备
(15)配合开展电梯门锁隐患抽查,推广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桥分局负责)
(16)加强锅炉制造监督检验,严厉打击“大容小标”、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桥分局负责)
8.医疗卫生机构
(17)配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微型消防站设备和应急队伍,提升初期火灾扑救能力。(街道审批局负责)
9.旅游
(18)开展旅游民宿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既有建筑结构安全、消防水源、室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问题隐患。(街道审批局、建设局、新桥派出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10.教育
(19)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提升行动,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用车100%符合要求,无校车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校内车辆事故零发生。(街道审批局牵头,新桥派出所按职责分工)
以上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教育、宗教活动场所、民政服务机构、危废固废、水利、农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文化娱乐和文物、国有企业、体育等行业领域要细化重点整治内容,抓好专项整治。
(三)基层基础建设提质增效(6项)
1.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提取和管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治理措施。(街道经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1)推动工贸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中小型企业开展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三评”制度;各行业领域选树一批安全管理示范企业。(街道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2.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22)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开工第一课”,完成各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完成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组织所有餐饮场所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开展一轮线下培训;完成首轮机械制造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街道建设局、经科局、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3.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23)举办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组织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安全生产培训;开展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培训,推进消防委托执法,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作用,实现一支队伍管安全和消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技能竞赛,完成执法队伍规范化创建达标。(街道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4.强化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24)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厂中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定期开展火灾事故疏散逃生演练,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组织1次逐楼层逐病区实景化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升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避灾路线等逃生自救能力。(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5.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
(25)推动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编发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倡导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一线开展安全宣讲,提高安全宣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安全文化及应急自救互救综合演出,力争实现安全宣传“五进”类型全覆盖,大力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新建1家公共安全体验馆,加强体验馆运维服务,提升宣传教育质效。(街道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制定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街道安委会要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对本行业领域的治本攻坚工作要发挥牵头作用,明确专人负责分管行业领域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街道安委会统筹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逐年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加强调度和督促落实。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方案内容。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将治本攻坚行动纳入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内容,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
(三)强化保障力度。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金支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加快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制修订,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探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问题警示曝光,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