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党工委(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推进“戎耀强基”计划的实施办法》已由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签发,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组织部
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27日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推进“戎耀强基”计划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和组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常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常委退役军人组办〔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强基层堡垒、促进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目标,培养锻造一支扎根基层、建设基层、发展基层的退役军人工作队伍,努力形成基层治理力量不断强化、退役军人就业质量有效提升、乡村振兴目标更快实现的良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入职有渠道、建功有平台、管理有办法、发展有保障”的工作思路,实施“戎耀强基”计划,力争到2026年,实现“211”工作目标:全区村(社区)工作人员中退役军人数量不低于200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中退役军人数量占比不低于10%,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退役军人数量占比不低于10%,持续优化村(社区)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引导更多优秀退役军人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奋力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戎雁招录”计划,强化拓源增储。
1. 严格选拔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群众基础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有潜力有干劲、身体健康的退役军人推选进入村(社区)工作。选拔进入村(社区)工作的,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服役2年以上,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证”的退役军人优先招录;特别优秀的,可由区、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荐,经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2. 明确选拔程序。组织、社工、编办、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协作,建立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选拔机制,按照“名额公开、自愿报名、集中选拔、签约上岗”的程序,组织实施。根据村(社区)工作人员招录计划,每次拿出一定比例招录退役军人,吸纳更多的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
3. 优化晋升机制。在选拔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兵支书”“兵委员”定期选拔机制。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兵支书”“兵委员”后备人选进行定期分析研究,每年度向区委组织部推荐“兵支书”“兵委员”后备人选。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适时探索“兵支书”跨村跨镇工作机制,在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和平时“两委”班子定期分析研判调整中,统筹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
4. 强化人才储备。组织、社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以镇(街道)为单位,采取退役军人报名自荐、基层党组织推荐、群众联名举荐等多种推选举荐方式,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强化退役军人人才梯队建设,建立退役军人“乡村振兴人才库”。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主动调研,详细摸排,确保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尽数纳入村(社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
(二)实施“戎才培育”计划,强化提质增效。
5. 突出学历提升。建立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学历层次在大专以下的退役军人村社区工作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制定村(社区)干部和后备人才梯队学历提升有关工作的方案,通过政府补贴性教育培训等方式纳入学历提升对象,最大程度推进退役军人学历提升。
6. 深化技能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在落实好市、区、镇(街道)三级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基础上,每年由社工、财政、人社、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联合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的社会工作者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参与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
7. 坚持实战实训。根据“兵支书”“兵委员”工作经验、个人特点和发展需要,举办“兵支书”培训班,常态组织参观见学和研讨交流,选派“兵支书”到先进单位跟岗实训,通过先进典型面对面带、手把手教,有效提升“兵支书”“兵委员”能力素质。
8. 注重基层锻炼。引导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鼓励退役军人担任老兵调解员、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岗位,在矛盾化解、土地流转等工作中压担子、交任务,增强处理群众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对已在村(社区)工作的退役军人加强教育和培养,为村(社区)“两委”培养、储备一批熟悉基层工作、善于组织协调、肯干能干会干的退役军人后备力量。
(三)实施“戎将铸造”计划,强化高效共管。
9. 科学设岗定责。按照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专业特长、综合能力和岗位需求,结合本地发展状况、产业特色、资源优势等基础条件,量身定制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性质、岗位职责、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作出目标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10. 完善考核制度。在落实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基础上,区、镇(街道)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掌握“兵支书”的工作开展情况。对担任村(社区)书记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公务员队伍或事业单位。对表现优秀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评选“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时予以优先推荐。对履职评价“差”的“兵支书”要督促整改或进行“劝退”“免职”处理,从严“兵支书”履职考核管理。
11. 建立履职档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由区、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兵支书”履职成长管理档案。每年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兵支书”履职成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兵支书”培养任职建议,强化“兵支书”履职成长过程管理。
12. 注重作用发挥。激励引导退役军人发扬“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的军人本色和时代风采,发挥退役军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在巩固基层政权、助力平安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团结和凝聚在党的旗帜下,增强他们的获得感、荣誉感,更好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戎心褒扬”计划,强化激励关爱。
13. 保障薪酬待遇。坚持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招录的退役军人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及薪酬体系明确相关待遇报酬,不断激发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14. 拓宽发展空间。加大培养使用力度,对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群众公认、考核优秀的,可列为“两委”后备人选,条件成熟的及时选拔使用。对政治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在各类评选表彰活动中,对实绩显著、人民满意的给予表彰奖励。
15. 开展结对帮扶。切实发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开展结对帮扶。每个成员单位至少选择1名“兵支书”所在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优化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帮助“兵支书”理清发展思路,谋划产业发展,解决实际困难,为“兵支书”开展工作提供良好的组织关怀。积极为“兵支书”创业富民提供政策支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辖区内资源,办项目、当创客,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16. 加强典型培树。围绕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带民增收致富等方面,深入挖掘总结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的先进事迹,并结合“七一”“八一”等重要节日进行表彰。采取节日慰问、典型交流、邀请参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报道,提高认可度、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起全社会关心支持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区委组织部要加强对退役军人参加村(社区)储备人才选拔、“两委”换届选举、培养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对“戎耀强基”计划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及时商议解决。
(二)明确职责分工。开展促进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工作推进“戎耀强基”计划,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共同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负责晋升选拔、人员培育等工作;区委社工部负责社工日常管理等工作;区委编办负责人员招聘数量核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工作;区人社局负责赋能培育等工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推荐等工作。
(三)突出总结提高。各单位要切实抓好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先进典型的挖掘、塑造和培养,定期研究、及时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要进一步明确退役军人赴村(社区)工作流程,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观念、务实的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扎实推进退役军人赴村(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