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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12 来源:新北区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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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北区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184号)及2022年10月28日修改内容(省政府(苏政发〔2022〕92号))等文件精神,发挥好作业补助政策效应,高质量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号)等文件精神。
二、秸秆还田的意义有哪些?
实施秸秆还田有利于增加土壤肥力,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性状和团粒结构,减少化肥农药等投入,增加粮食产量,特别对是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成效显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秸秆禁烧工作中“疏”的主要途径,已被广大干群普遍认可,通过项目实施,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
三、受益对象有哪些?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补助对象原则上为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凭土地流转(租赁)合同(协议),确实从事稻麦种植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认定为实际种植户。
四、补助标准是什么?
秸秆机械化还田,省级财政补助:10元/亩,区级财政补助:10元/亩,共20元/亩。犁耕深翻,省级财政补助:40元/亩,区级财政补助:40元/亩,共80元/亩。凡是秸秆离田或经查实有焚烧秸秆行为的不得享受还田作业补助。
五、群众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受益?需要基层机关干什么?
秸秆还田作业结束后,分夏秋两季,由村级组织种植户申报,填写《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申报确认表》,公示7天以上,报乡镇农业农村部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兑付汇总表》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六、群众什么时候能够受益?
区财政委托相关镇(街道)财政部门分别于2024年9月15日、次年1月31日前直接将夏、秋两季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