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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掌握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常新财企〔2024〕3号)等文件要求,5月13日,区财政局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暨培训工作会议。
会议布置了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包括编报方式、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等,并就报告格式、填报内容、编制顺序等进行详细讲解和演示。今年较去年的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要求内控填报系统与部门决算、资产年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等同口径数据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填写相关说明才能完成上报通;二是各主管局要对所属单位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抽取比例不少于10%的所属单位,对其编报质量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