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部门动态 > 住建局 > 内容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等文件要求,自2024年9月1日起,“江苏省住建厅综合服务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执行新一轮指标要求。
区建管中心积极宣贯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最新要求,提醒各建筑业企业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按最新动态核查指标要求做好企业自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