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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1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修订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对新形势下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改善民生福祉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月7日,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干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共计40人召开《条例》线上宣贯会,熟悉条例内容和实际应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法、懂法、用法氛围。会议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通知,阐述了《条例》的十大亮点,介绍了《条例》如何从制度上切实回应消费者面临的事前“冷不丁”“选不明”,事后“找不着”“证明不了”等消费和维权顽疾。
下一步,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五进”(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商场、进乡村)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大在经营者集中的城市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夯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